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7-06 09:34:09 Mon   

202676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剑锋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修改是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7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会同城建环保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召集市、区两级有关部门、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就决定草案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就个别条款进行专题研究,并赴青岛、厦门等外地学习立法经验。将决定草案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咨询委员会、市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书面征求意见。法工委对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对决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法制委员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法规中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由许可制调整为备案制是必要的。同时,为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健康稳定,决定草案还对招生行为、教练员和教练场地加强规范管理,对培训费用强化安全监管,对智能辅助教学、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等作出补充规定。以上修改的内容切合本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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