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4-24 15:58:26 Fri   

(2026年4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这一核心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2025年度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通报中排名第一,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全国百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排名第二。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系更加严密。市委、市政府召开不同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百人千场进万家”法治宣讲,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配合完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完成《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编制新一轮法治杭州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深化‘一庭一院一平台’涉外解纷品牌集群建设”等涉外法治年度十大重点项目,推动杭州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法务集聚区有序运行。推选第三届“十大法治实践”和25个2025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同堂培训班,74人入选浙江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

(二)强化政策支撑,依法行政制度保障更加完善。高质量推进1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为全国首部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入选全国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专项清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76件,修改1件,废止5件,对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管理,有效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衔接联动,编制首批分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指引。推进“AI智能合法性审查系统”省级试点工作,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协议等审查事项1.1万余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更加强劲。实施营商环境改革8.0版清单110项举措。优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进驻事项清单,进驻增值化服务事项219项,提供增值服务28.95万余次。市县两级涉企法治服务专区实质化运行,受理企业办件4.2万件,办结率100%。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实施《杭州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落实举措清单》,废止、修订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25项。出台《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六小龙”等企业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保护。设立低空经济专利服务工作站,发布AI首席知识产权官,我市获批全国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国家试点,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奖,是全国唯一获奖企业。

(四)严格规范执法,政府依法行政职能更加优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通过省核验组实地核验。深入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制度成果35项。深化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累计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领域风控法务指引53件,建设风控法务中心(点)20个。制定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383个。截至2025年底,全市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82.69%,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量、罚款金额、现场检查量较上年明显下降。创新“AI+执法监督”模式,打造行政执法多维模型智能分析应用,开发“执法精灵”智能体,预警问题线索2400余条并推动闭环整改。深化“AI语音智能回访应用”,回访企业1.1万家。我市入选全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城市。

(五)紧抓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高效。纵深推进“抓源促治、强基固本”三年行动和“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立杭州市调解协会,全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92.97万件。迭代升级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2.0版,全年收案1.17万件。商事调解试点经验获全省推广,被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吸收。建立“巡回复议工作站”,巡回复议机制在全省推广。开展行政争议集成式化解试点工作,编制行政争议化解白皮书、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落实行政案件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全市行政复议收案1.52万件,较上年增长33.85%,行政复议纠错率5.15%。全市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3.98%,实现“六连降”。

(六)精准服务供给,社会依法治理格局更加稳固。迭代升级市、县、乡、村四级和重点区域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累计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3025个,培育社区(村)“法律明白人”2.12万人。发布“三江两岸一运河”全域法治文化带。深化“云端普法”进园入企专项行动,覆盖全市50个重点产业领域、9000余家企业。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提供法律咨询32.57万件次。完成“智慧法援”司法部试点。推动律师进社区(村)工作提档升级。杭州仲裁委员会入选首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名单。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仍需深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在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解决跨部门难题方面还存在统不深、统不实的情况。政府立法、部门执法、全民普法、基层治理等环节相互联动不够顺畅,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各协调小组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升。少数行政部门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存在未确定、编制和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及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情况。从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看,2025年,全市征迁补偿领域纠错案件达105件,占纠错案件总数的21.5%;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征地拆迁领域有66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65.35%,反映出征地拆迁领域的违法行政行为依然突出。个别区县存在“只认法院败诉判决、不认复议纠错决定”的错误认识,少数区县甚至发生拖延履行复议纠错决定的情况。从法治考核情况看,去年我市因违法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等问题被省里考核扣分。

(三)服务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的能力仍需增强。当前,杭州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兴产业的制度保障还需完善,具身智能、人工智能、超大城市空间治理、城市更新等领域的立法储备和政策支撑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新业态监管存在真空地带,个别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职责仍有空白,相关执法和监管之间存在职责边界不清的情况。

(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仍需优化。去年,全市通过行政检查主动发现问题数量较2024年下降8.3个百分点,被动发现问题(以投诉举报为主)占比却上升7.3个百分点,反映出当前监管执法主动发现问题的靶向性、精准度有待提升,非现场执法、智能预警等AI化、数字化手段的转化仍有不足。此外,市场监管、公安、人力社保等民生领域的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杭州建设情况及区县(市)、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法律法规2次。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专题学法4次。市政府和34家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履职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批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域推进现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府院、府检良性互动等工作机制。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培育更多标志性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统筹开展法治杭州建设20年主题活动,召开更高水平法治杭州建设推进会,出台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决定,发布法治杭州建设指数。

(二)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一体化协同。完善行政裁量权“1+8”基准体系等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在新业态新领域探索“沙盒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迭代升级“巡回复议”,在全市推广行政争议集成式化解试点经验。

(三)全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出台营商环境改革9.0版清单,服务“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建立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建设“信用+招标投标”等行业监管场景。健全“小快灵”“小切口”式快速响应机制,推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立法工作。完善重点产业、新兴领域风控法务指引体系。健全涉外法治服务体系。

(四)全程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升级。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抓实“九五”普法工作,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四化协同”市域实践。用好“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强化对新产业、新业态、灵活就业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供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迭代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完善商事调解服务体系。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健全社区(村)公证员制度,创新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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