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02年以来,政府出台政策之多、调控力度之大,超过任何一个行业,也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新一轮楼市调控,政府除了使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又接连出台“限购令”等严厉的行政措施,剑指投机投资性需求。目前楼市成交量明显下降,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这彰显了不取得预期效果决不收兵的决心。
关于楼市调控,有人认为房价是市场问题,政府调控会扭曲市场。应如何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我们不能将优胜劣汰等市场法则,简单套用到房地产行业,无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市场作用多一些还是政府作用多一些,必须相机抉择。
从市场看,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希望房价越高越好的动机;而从百姓的角度看,应首先满足居住需求,房价不能高。综合考量,政府的职责在于:既要保障百姓“居者有其屋”,又要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纵观多年来楼市调控措施,都是针对房价出现非理性上涨、开发商捂盘惜售和圈地不用、炒房投机行为泛滥等,都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此外,房地产市场调控对确保宏观经济健康运行也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表示,我国房地产业的“金融特点”日渐突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类贷款占比超过20%,银行贷款已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70%。房地产市场出问题,金融风险会随之放大。更重要的是,房价过快上涨会吸引资金“抽离”实体经济,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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