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控烟要动真格的了!”这是2010年2月9日“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上,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明法的开场白。
这次“培训班”是首届,由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办。来听课的学员都是杭州各城区的卫生局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及单位骨干。首批学员学习《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执法方案后,将在近日教给各区的卫生监督人员,以及控烟志愿者,争取在3月1日《条例》实施之前,保障并加强“控烟”执法力度。条例明确了十类场所禁烟、九类场所控烟。对违反控烟规定的个人每次罚款50元,单位每次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条例》对烟草制品经营者也有约束。1.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销售卷烟、雪茄烟、烟丝;2.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3.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的标识。违反以上三条,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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