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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控烟执法方案

2011-05-10 13:37    杭州网

 

控烟场所(九类)

  (一)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

  (三)商店(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营业区域;

  (四)录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除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六)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船舶、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

  (七)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

  (八)单位的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食堂等场所,但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除外;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控制吸烟场所。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邹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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