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刚刚也提到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发现了《指导意见》首次引入了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至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是否会有利益输送、人情报价的问题?中小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又如何保证?请刘主任解释一下。
刘春旭:首先说在这次询价过程当中引入个人投资者这样一个考虑,我想确实是和前面所讲的,要充分考虑到各类不同的投资者对于新股投资的愿望,同时,让更多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到询价定价过程当中,来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我想这个是制定这样一条意见的基本出发点。
刘春旭:当然关于你提到的那些问题,在《指导意见》里面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就是我们要求证券公司在推荐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之前,他必须要自己在内部制定相应的标准、流程。明确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选择个人投资者参与到询价体制当中来,而且把这个要求公之于众,接受广大公众的监督,而且这个程序、标准要向中国证券协会进行备案。
刘春旭:据我们了解,一些证券公司正在积极做这些方面的准备,在实施过程当中,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也希望广大投资者对这些方面还有一些什么建议、意见也及时提供给我们。
主持人:而且此前呼声很高的,叫做赋予券商自主配售权并没有出现在《指导意见》里,为什么本次改革方案当中券商自主配售权暂时没有开放呢?刘主任。
刘春旭:这个我在好几个场合我都表达过个人的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去看成熟市场的新股发售机制,监管部门很少有明确的规定说网上、网下各自发售多少的比例,应该把多少给机构客户,多少给个人投资者,然后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进行询价等等,这些方面的规定,基本上都不是由监管部门来做出的,而更多的是一种成熟的,市场共同接受的这样一些商业惯例。
刘春旭:而在我们中国,资本市场发育的阶段来看,这样一些行业的惯例目前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通过监管部门出台承销办法去做一些规定。在具体规定过程当中也需要考虑整个市场发育的情况,逐步去放松行政的管制,更多把这样一些发行、定价、配售这样一些具体做法来交还给市场。
刘春旭:刚才你所提到的券商自主配售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也看到在成熟市场是一个比较通行的这样一个做法。这轮改革之前,我们也看到各方方面面对这些问题也有比较高的呼声,但是这次并没有写到我们《指导意见》里面去,我想恐怕还是我们对于如何进一步推动改革和我们市场发展的阶段相互适应,从这个角度上来进行思考。
刘春旭:我想这个问题随着我们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我们市场不断成熟,未来也会成为我们市场上比较通行的一个做法。但是我不希望是通过证监会的行政规定的方式,而更多可能是通过市场的一种自主选择来使得券商的自主配售权能够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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