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杭州网讯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朱金坤主持。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为:朱金坤、洪航勇、项勤、陈振濂、俞志宏、徐立毅、陈红英、项永丹、盛阅春、许明、王立华、张耕、毛溪浩、凌志峰、董悦、姜军、邵毅。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受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回顾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时,洪航勇说,2012年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杭州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9个,发出审议意见书8份,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10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2人次,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作出了积极贡献。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坚持依法治市,努力推动法治杭州建设;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洪航勇在报告中说,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杭州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紧紧围绕“三城三区”和美丽杭州、人文杭州、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迈出新步伐;二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探索新方法;三是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采取新举措;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要树立新形象。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所作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所作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政府组成人员、部分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团体负责人,出席、列席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人员列席大会。
各区县(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外地驻杭办事处负责人、部分在杭投资企业和商会代表旁听了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