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
2014年04月28日 16:15:07 星期一 |
政府加大对医院的财政补助,使得医院收支能达到基本平衡。那么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我看病的价格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杨局长解释道:从4月1号到13号,我市九家市级公立医院的监测数据显示表明,在市级医院就诊的市级医保病人的能接诊的平均药费172.4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9%。市级医保病人的平均出院费用为15038.11元,下降了7.56%。其中出院病人的药费平均为6952元,将近下降了17.81%。改革以后,市级医院的药占比目前是49.06%,下降了6.61个百分点。通过这些数据,说明了这次市级公医院的改革初步成效已经实现。 徐侃院长说道,有不了解的老年患者质疑说,之前自己要承担25元,怎么现在只承担20元?从老百姓角度来看,配药的钱确实省下来了。 老百姓们看病花费的钱比以前少了,那么医保上是不是也给到了百姓“红利”呢? 按规定调整后的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四大项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服务卫生机构这些市级参保人员的门诊就诊检查费的报销比例,引导病人到社区首诊,双休转诊的机制。 “如市级参保人员到市级医院,主城区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就诊只需个人支付一元,其他都由医保统筹资金来支付。”杨局长说。 杨局长继续介绍说,对于三级甲等医院,医保政策也提高了三级甲等医院住院费用的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通俗来说,就是提高报销比例,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市级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以上到四万元这个区域间,在职人员统筹资金支付的比例由原来的82%提高到了83%;退休人员的报销,有原来的86%提高到87%。可见,整个医保政策改革后,对患者实际就诊负担有所减轻。 对于困难人群、城乡居民参与医疗保险的缴费进行了补助。对于持证的困难人群。医疗保险由财政局全额承担。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财政给予人均最高1000元的医疗补助。对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生活基本保障证、以及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证的这些参保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这些人员的普通门诊个人支付费用,根据相关政策,给予50%最高2000元的补助。至于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个人支付费用给予最低50%最高90%的医疗救助。经过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之后,仍然有困难的人群,还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残联继续申请医疗救助。改革以前,已经实行的对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依然执行。”杨局长说道。 |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文杰 实习生 郑维维 编辑:赵恬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