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 变化一:销售、燃放时间进一步缩短 新方案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和元宵节的需求前提下,明确销售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至正月初一,共4天,比去年减少了6天;燃放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月初一、十五日,共三天,比去年减少了1天。 变化二:更加突出了环境保护的要求 方案明确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规定的II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变化三:管理更加严格,宣传力度加大 针对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成立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又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 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