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问题电梯” 我们能做什么? |
2015年08月07日 10:40:45 星期五 |
目前,杭州使用10年以上的住宅电梯达到5100余台,电梯老龄化问题严重,不少电梯都带病超期运行。 对于这些超期服役的电梯,由于我国并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强制报废,质监部门也只能要求整改,无权强制报废。一旦发生电梯事故,责任界定,就存在难度。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的麻侃律师认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业主对其所拥有的电梯具有合法的产权,而强制报废电梯将与之冲突。他建议参考对电动车的管理政策,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电梯实施定期检查。 另有专家建议,政府的相关管理措施也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管理经验,“如香港对出现电梯安全事故的责任方惩处力度就非常之大,如果出现电梯故障不能使用,维保单位将负责整幢楼住户当日住宿宾馆的费用,另外,高额的罚金有效的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中国从改革开放后才真正从“乡土生活”全面步入“城市生活”,距今仅三十年的时间,许多城市生活的配套设施并没有发展完善,而电梯安全事故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保障公共安全,是社会管理工作的底线,政府必须加强治理,做到有法必依,而公共媒体也应当跟进,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使用方面的知识。 |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陈琳 编辑:徐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