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州网>热点专题>e周观察>新的消费动态 新的维权战场>维权涨姿势>
陈生川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案
2015年03月16日 16:24:12 星期一

【基本案情】经查,陈生川在其承包杭州海华满陇度假酒店鲍翅餐厅期间,为使食品卖相好,多次在加工、制作鲍鱼、鹅掌等菜肴过程中非法添加含有酸性橙Ⅱ的颜料,并将此加工、制作的食品对外出售,涉案金额七千多元。酸性橙Ⅱ是非食品原料,对人体有毒害,食用后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陈生川加工、制作的食品使用含有酸性橙Ⅱ的颜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陈生川上述行为涉嫌此项犯罪,故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以及《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陈生川已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酷评】

2014年5月,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杭州市整合了工商、食药监职责组建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县级机构也相继整合工商、质监和食药监职责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到位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加大了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增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餐饮服务行业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领域,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在餐饮服务行业有一定的市场,这种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构成威胁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绝不宽容,必将予以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沈妍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