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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个税调整方案 决定提高起征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详细]

财政部长谢旭人:今年分步实施个税改革

  财政部3月1日消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11年将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
  谢旭人表示,2010年全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在2.5%左右,债务余额不到GDP的20%,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2011年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详细]

各方声音
政协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应与地区物价挂钩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不一样”,彭磷基举例说到,比如2009年北京应届毕业生月均工资2472元,而同期北京普通住宅月平均租金达到2947元,但是在中西部省市,同样的工资与当地消费水平相比并不低。
  “如果按照2000元的标准征收,北京的人连房租都付不起还需要缴税,而中西部地区虽然减少了部分收入,但并不至于影响生存。所以应当建立个税起征点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联动的机制,让个税起征点综合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详细]

专家建议我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图)

  调整起征点是维护分配公平原则的手段之一,但因其覆盖人群相对有限,外界同时期盼个税改革能向纵深发展。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引入以家庭为单位来申报纳税。安体富认为,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模式,进行试点。
    美国为纳税人提供以个人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纳税人可以自选最“划算”的方式。美国的这种模式已实行许多年,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这种模式照顾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比如养育孩子、一个人工作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值得我国借鉴。 [详细]

人大代表宗庆后:个税起征点5000左右合适

  [宗庆后]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定为五千块左右,因为现在工薪阶层拿到五千块是比较好的,有的还拿不到。这批人应该都是年轻人,都是有文化的、大学毕业生这些。大学毕业几年涉及到成家立业,现在房价那么高,基本上买房都要靠贷款,每个月支付的贷款、利息都很高。接下来马上就要生孩子,二十三四岁毕业,到二十七八岁都要成家生孩子了。现在养一个小 孩子一个月没有一两千块钱也养不起。所以按照他们现在的生活开支包括国家的物价水平,五千块钱可以说是经济来源也是比较拮据的,压力比较大的,如果再征收税收入就更少了。如果我们国家的贫富差距主要还是要扩大中产阶级,所谓的中产阶级就是收入比较高的工薪阶层,所以我们也要提高这个收入,这样这个社会才会比较和谐。[详细]

网民:应加强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不少网民期望,本次个税改革,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部分网民则倾向于提至5000元。
  在一次网络调查中,接近八成的网民希望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4000元以上。15%的网民(179名)则称“支持按区域薪资水平实行分层制”,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取决于区域薪资的水平。6%的网民(67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在3000元到4000元之间。
  网民“happy”认为,把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这对总税收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可以减轻负担,也有利于缩小基尼系数。同时,个税主体应该转移至高收入群体,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监管,应该是主要方向。
  网民“不灭的蜡烛1997”指出,关于个税,个人觉得除了提高起征点,更重要的是在税源控制上,不要让工资薪金成为个税税源的主力军。[详细]

起征点预计

专家预计个税起征点可能将上调至3000元

  许多专家预计,本次个税起征点可能将上调至3000元,现行过于复杂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也可能优化,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这意味着,工薪阶层作为中国个税纳税大户的现状有望改善。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个税征收约3949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个税未能发挥好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详细]

 

税务专家称个税免征额或为2500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更准确的说是免征额,今年将按惯例动一动。孙刚表示,这主要是基于这两年物价水平比较高,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变化,个税也已经有两年没有做调整了。
  孙刚分析称,主要考虑本次两会各地代表委员都积累大量关于个税调整的提案、议案和建议,各地就此问题说法不一,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先行定调。“应该在2500元,即在原有2000元免征额基础上大幅提高25%,不太可能定3000元步伐这么大。”孙刚称。[详细]

个人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次修改,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详细]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算账

  月薪6000元 上调500元,少交75元
  以月薪6000元的工薪阶层为例,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4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2000×15%=475(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25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6000-2500=35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500×15%=400(元)
  上调1000元,少交150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3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3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000×15%=325(元)

策划、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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