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问答 |
2014-10-11 09:23 杭州网 |
14、“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用水结构? 根据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经营情况的审核报告》(浙新会专字﹝2014﹞1151号)数据显示,月用水量在16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覆盖89.23%;月用水量在18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覆盖92.57%;月用水量在24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覆盖97.14%;月用水量在25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覆盖97.49%。
15、本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的听证方案如何设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结合杭州市区实际,本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设计了两个阶梯供水价格方案。 方案一:参照国家发改委阶梯式水价指导意见和阶梯水量建议值,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192(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8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92-288(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78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88立方米以上,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5.55元。 适当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1.00元,调整后,各阶梯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85元、3.78元、6.55元; 方案二:考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提高第一、二阶梯居民用水量,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216(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9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16-300(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85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300立方米以上,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5.70元。 适当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1.00元,调整后,各阶梯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90元、3.85元、6.70元。 |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徐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