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工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浙江省通过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设立困境儿童“助学”“助医”“助困”帮扶项目、选优配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等方式,多措并举关爱帮扶困境儿童。
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浙江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补差发放生活费。截至24年4月底,全省共有2190余名孤儿和8.3万余名困境儿童纳入政府保障,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200余人,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5000余人。
与此同时,浙江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动态调整机制,儿童福利服务对象、范围、内容进一步拓展。截至24年4月底,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760元/月、2191元/月、2240元/月。
在拓展保障模式方面,浙江创新实施“浙里护苗·圆梦助学”“浙里护苗·同心筑梦”等项目,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儿童教育保障,并鼓励社会工作、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设立困境儿童“助学”“助医”“助困”帮扶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助力80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
选优配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是浙江加强困境儿童关爱帮扶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近年来,浙江建立由村社干部、基层志愿者等组成的2.56万名儿童主任工作队伍,他们忙碌的身影时常出现在村头巷尾,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