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屏障 ​杭州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十二条指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8-16 11:30   

8月1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8·15”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杭州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相关案例。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秀君从服务大局、协同共治、创新创亮三方面通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22年以来,杭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4件,诉前程序案件628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186件,7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高标准农田保护”“船舶污染整治”“碳汇赔偿”等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

“林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浙江审判》‘百山祖杯’一等奖,首批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某汽车检测公司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杭州法院产生了一批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从能力建设有深度、修复生态有力度、权益保障有温度、协同共治有广度、普法教育有热度等五个方面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会上,两院还共同发布了《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情况报告(2022.1—2024.6)》,全方位、多维度呈现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并展示了两院获得省级以上精品案例成果,以及杭州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同时发布的12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具有涵盖领域广泛、监督方式多元、内外协作密切等特点,充分彰显杭州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司法担当。案例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类型,包含了山水林田气及古树名木、野生动物等多环境要素的保护,集中反映了先予执行、替代修复、诉前保全等一系列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发展新举措。

近年来,‌碳汇认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环保手段,‌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可是,认购碳汇修复生态能有效破解实践中直接修复存在困难、生态损害赔偿金使用难的问题。因相关规定尚不完善,故杭州法检两院共同制定了《环境资源案件中适用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的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对该项工作予以规范。  

该指引共十二条,从适用范围、认购条件、评估认购程序及责任衔接等方面明确了司法认购碳汇修复工作程序。对于原地补植复绿等直接修复措施存在客观困难,直接修复措施无法弥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被告人也有以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主观意愿,同意以认购碳汇形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可以适用该指引。对于被告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和碳汇损失赔偿的,人民检察院应在起诉书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载明,并在量刑建议时予以考虑;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查明事实部分载明,作为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钟法 杭检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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