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晴突然身患疾病,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借年龄相仿的表妹小兰的医保卡看病,最终小晴因冒用他人医保卡被医保部门行政处罚,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663.1元,并被处以2倍罚款5326.2元。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梳理回答。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解释,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