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是杭州市首部慈善领域的地方立法。
《条例》从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社区慈善等方面入手,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助推杭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慈善事业要发展,离不开慈善组织的多元化。《条例》明确要求,民政部门应当多元化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救助等领域的慈善组织,鼓励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依法设立慈善组织。同时,鼓励和支持成立慈善行业组织,以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
在慈善捐赠方面,《条例》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开展慈善捐赠、设立慈善项目,同时要求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慈善礼遇机制,在消费优惠、窗口服务、培训提升、困难帮扶等方面提供关爱礼遇。
针对慈善信托领域,《条例》鼓励和支持以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设立慈善信托。民政等多部门要协同完善慈善信托配套制度,探索开展不动产、股权等慈善信托财产登记。
《条例》还鼓励通过培育社区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等形式,推动社区慈善发展。同时鼓励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出资、各方参与等方式,设立社区基金会,创新基金会运作方式,支持社区慈善项目开展。
另外,在数字慈善建设方面,《条例》提出,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慈善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相关信息、数据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共享,并为公众查询慈善信息、寻求慈善救助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