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6日在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杭州实际,出台18项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2273人,提起公诉14612人。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529人,起诉755人。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因执法办案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涉检信访点名约访、专家办理新机制,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点名约访、专家办理机制被评为2010平安杭州“十大年度现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防范。2010年,市检察院再度荣获杭州市“人民建议集体奖”。
二、推进惩防一体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强侦查预防一体、上下侦查一体的惩防一体化建设,注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5件152人,其中大案95件,县处级以上要案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20余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7件25人。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办案安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预防乡镇、农村经济合作社人员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检察建议。市检察院首创的行业预防“两长论坛”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好评,并在全国推广。
三、强化法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1件,监督撤案240件。依法追捕80人,追诉253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2010年共提出刑事抗诉14件,提出民事抗诉25件。加强调处工作,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首届民事行政“十大调处精品案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市两级检察院与全市各看守所实现了监控系统联网对接,实行检察官与在押人员约见谈话制度,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联动打击虚假诉讼。针对民事案件虚假诉讼不断增多的情况,市检察院主动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省首创公检法司四力合一的“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联动机制”。一年来,发现并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60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已有2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分别对该机制作了转发,新华社内参、《检察日报》和《法制日报》先后作了深度报道。
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先后部署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深入人心。检察业务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开展大规模专业化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检察人员专业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西湖区检察院葛淑芳等5名同志相继获得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等国家级荣誉,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内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开展办案质量评查活动,对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情况进行检务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在人口相对较多、社情较为复杂、涉法涉诉信访较为集中的组团、乡镇、街道建立了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出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26条具体措施。市检察院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参加专项检查、旁听公诉人出庭等活动。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虚心征求意见建议。编发《人大代表专刊》,向代表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典型案件、队伍建设等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关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提案,并向农工民主党杭州市委作了当面反馈。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15人。积极推行“阳光检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参观检察执法办案场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十二五”规划,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提升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队伍自身建设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杭州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