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在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翁钢粮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信”法院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685件,办结23663件;其中审判执行收案9554件,结案9532件,同比分别上升8.5%、10.3%;减刑假释案件14131件,同比上升12.7%。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办案数均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基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119577件(不含非诉行政审查案件),同比上升3.9%。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息诉率99.7%,办案质量居全省前列。
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司法需求,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中小企业。浙江欣龙家纺作为外贸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主避债离境,引发系列诉讼。审判中我院指导建德法院想方设法稳定企业生产,鼓励企业主近亲属接手企业,并促成债权人与企业和解。企业主得知企业维持正常生产后,自动回国继续经营,带领企业克服困难,2010年完成产值1.6亿元,《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积极探索破产重整工作机制,建立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引导网络,制定《破产重整案件立案审查规程》,依法慎重处理纠纷。华伦集团曾入选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在富阳市委的高度重视下,我院指导富阳法院以关联企业吸收合并重整的方式,成功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避免4650名职工下岗,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保障金融秩序稳定。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保障中央、省、市委应对金融危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依照涉企案件“银企合作、共渡难关”的审判思路,通过司法适度介入,支持我市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发展,保护金融债权和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审结金融、股权、涉企债务等商事一审案件38887件。我院依法稳妥调处了中捷股份、华盛达实业两起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一揽子解决纠纷,既保护股民合法权益,又避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陷入经营困境。针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等突出问题,注重对新类型担保方式调查研究,据此形成调研经验,被最高法院列为全国重点调研课题。
维护创业创新环境。不断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为我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我院及萧山、余杭、西湖、滨江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08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在审理微软公司诉中信金通证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我院结合市政府与微软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中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积极促成双方由诉讼对立转为长效合作,取得双赢效果,微软公司为此专程向我院赠送牌匾,称赞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日报》刊发了我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延伸服务机制,推动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经验材料。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我院主动思考统筹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深入研究法规、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寻找解决途径,提供司法支持。高度重视“三个置换”、“三个集中”、“三个转变”过程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的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利用。指导临安法院联合当地司法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在省级科创基地尝试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统一由乡镇先行调解的做法,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我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7件,同比下降4.1%,判处被告人815名;审结二审刑事案件669件,同比上升25.8%。准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依法审结被告人谢再兴、潘华山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刑事案件。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心热点,有效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涉案总金额逾3.5亿元的张志福等三人内幕交易案。积极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等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严惩涉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针对职务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等新情况,及时研究应对,审结以借为名收受钱财的江干区城建开发办原主任乔志东受贿案,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较重,但具有立功、自首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全市法院共判处缓刑2134人,我院对基层法院上报拟判处缓刑的贪污、受贿以及交通肇事犯罪严把缓刑适用关,对适用缓刑社会效果不佳的12起案件16名被告人依法不准予缓刑。选择“两抢一盗”等十类案件作为试点,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重视财产刑执行,全市法院责令3893名罪犯缴纳罚金、没收财产1723万元。
注重保护涉案民生。我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7093件,同比上升14.2%。高度重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婚姻纠纷、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审理,认真审理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准确把握房产新政下商品房买卖等社会关注案件的裁判尺度,出台建设工程及房屋纠纷相关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审理涉及1700余名城市改造安置户及低收入群体业主的经济适用房买卖系列案件中,依法确认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有效化解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司法为民,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377.9万元,为65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640.3万元。岁末年初在全市法院开展“冬日暖阳”集中行动,全年为5045名新杭州人追讨劳动报酬378.4万元,提升城市司法品质。
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我院共审结涉及土地行政复议、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等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547件,同比上升6.8%。针对部分拆迁当事人以不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在不同法院起诉的情况,我院及时出台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管辖的规定,规范诉讼秩序、减轻当事人讼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加强辨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和谐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我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原告主动撤诉或在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撤诉的占10.8%。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前期论证,根据审判实践形成《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社会效果。
着力破解执行难。以营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诚信环境为目标,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我院共执结案件817件,执行标的实际到位金额24.1亿元,同比上升15.2%,居全省前列,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完善执行权运行,出台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实行裁执分离,严格节点管控。创新执行方法,全市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点对点” 联动查控,我院共查控被执行财产2111件次。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债务名录等新举措,有效震慑被执行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多次组织全市大规模集中执行,投入执行力量500余人次,较好地处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对拒执行为果断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仅在“执行夏季风暴”统一行动中就拘传43人,司法拘留61人次,全年移送公安侦查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0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2件。
力解涉诉信访积案。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积极制定化解办结计划、全力开展化解息诉工作。通过法律辅导、思想疏导、情感开导、救助引导,从解开信访人心结、解决信访人生活难题出发,在坚持政策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因人因案制定化解方案。陈木根因民事、行政诉讼多年上访,在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下,两级法院上下联动,促成信访老户陈木根承诺息诉罢访。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形成调解合力,成功化解6起疑难复杂的多方信访案件。全市法院共化解办结涉诉信访积案151件,化解办结率71.2%,其中进京访积案办结化解率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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