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012年2月 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上旬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杭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杭州市及市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及市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通过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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