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五大主要内容 |
2013年11月28日 14:53:12 星期四 |
(1)对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加强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和分工,为价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2)对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并结合当前价格热点,就网络交易价格、价格备案行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价格行为等方面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 (3)对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等作出规定。重点是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依法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及时做好市场调节价的调控。 (4)提出针对放开商品和服务建立包括价格信息服务、价格争议调解、价格认证等价格服务制度。 (5)对价格监督管理的主体、职权、职责和方式以及行业组织、消费者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社会监督等作出规定。 |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徐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