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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12月1日执行 禁设最低消费 网络交易规矩更多
2013年11月29日 16:49:26 星期五
 
市物价局相关领导做客杭州网演播厅,解读《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杭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凯。
 

 
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姜义敏。
 

 
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
 

 

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副局长陈艳。

 

杭州网讯 一部即将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牵动着杭城百姓的心。12月1日起,《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开始执行,它是浙江省第一个关于加强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的规章,其中很多条内容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关乎切身利益的影响。

为了让广大网友更加全面、透彻地了解这部即将出台的规定,“杭网议事厅”特别邀请了杭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凯、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姜义敏、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和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副局长陈艳做客杭州网演播厅,深层次解读《若干规定》。

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价格新规

《若干规定》共23条,主要涉及五方面的内容。首先,它对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作出了规定。其次,它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并结合当前价格热点,就网络交易价格、价格备案行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价格行为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再者,它提出了针对放开商品和服务建立包括价格信息服务、价格争议调解、价格认证等价格服务制度。同时,它对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等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最后,价格监督管理的主体、职权、职责和方式以及行业组织、消费者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社会监督等都更加细化了。

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凯说,《若干规定》的出台,既是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效能的需要,又是应对社会价格热点、难点转变和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弥补市场调节价监管机制缺陷的需要。

“杭州是电子商务之都,但一直以来网购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这其中存在着不少价格欺诈行为。《若干规定》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就进行了规范,它可以说是非常具有地方特色。”陈凯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体制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违法成本偏低、新兴领域价格监管规则缺位等问题逐渐突出,因此《若干规定》的出台,也是因为广大市民迫切要求物价部门从制度上加强对市场调节价格的监管。

禁止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对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有了具体要求

自2008年7月起,杭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即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若干规定》就杭州在全国首创的两个联动机制做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低收入等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向低收入等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低收入等群众的基本生活,并使其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改善。

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副局长陈艳说,希望通过立法为保障低收入等群体的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撑起保护伞。

《若干规定》的大部分内容都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随意列举了几条。

比如,原来有的市民去一些酒店消费,酒店提出要求每人消费不得低于300或500元,市民只能被迫接受。《若干规定》中有一条内容就是禁止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今后市民若再遇到类似情况,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再如,当下电子商务备受青睐,然而因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等问题造成网购纠纷频发,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若干规定》对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按一般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外,还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的运费、运送方式、支付形式、优惠方式等信息,以减少或避免纠纷的发生。

针对网购,赵全新有几条提醒送给广大消费者。首先不要盲目相信离谱的超低价格,同时多关注卖家的信用指数,尽量选择可靠的支付渠道进行交易。如果是直接汇款给卖家的话,最好索要对方的固定电话,并保留汇款证明、邮寄凭证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讲诚信赚良心钱 经营者自我约束不可少

“执法月活动”12月1日启动

要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经营者在价格行为上的自我约束是必不可少的。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姜义敏说,其实《价格法》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此外,经营者还要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

“《若干规定》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都有进一步的要求,希望通过硬性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姜义敏表示。

陈凯认为,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实际上也是“诚信”问题。“要赚良心钱,生意好差与否,与‘诚信’二字挂钩。”

据了解,12月1日至31日,市物价局将启动“执法月活动”。“执法月活动”采取市区联动、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商场、超市、电商、餐饮、专业市场和娱乐行业执行《若干规定》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可/文、主持 王川/图 陈焕 陈浩鼎 张凡/视频 编辑:徐可
 

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违者罚款2000到1万元

    某天,你和朋友一行来到一家餐厅。由于大厅顾客较多不方便,你们想在包厢吃饭。待大家进入包厢坐下准备点菜时,服务员却说最低消费800元。你当即表示,又不喝酒,点800元的菜纯属浪费怎么吃得完呢?餐厅工作人员说:“这是酒店的规定,我们也没办法。”交涉无果后,无奈之下,你们只好换了家餐厅。

   

    《若干规定》在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基础上,就服务行业收费作出具体规范: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经营者违反的话,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监管网上购物、电视购物交易价格行为

    某天,你打开电视,听到声嘶力竭的叫卖声:“两克拉八心八箭要20多万,而我们的八心八箭只需要998元,998元人民币!我发誓100%的南非真钻,100%的瑞士机芯,我相信我说出价格,我们的电话肯定要被打爆的!你猜猜多少钱?只需要998元噢,破盘价998!男表女表一共只有66块,如果你错过了,那么我恭喜你,你买不到了……”

   

    《若干规定》对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按一般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外,还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优惠方式等主要信息。

    12种行为属价格欺诈 由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处罚

    你家不远处,有着这么一家小店,门口贴着“工厂倒闭”、“市场最低价”、“跳楼价”等各种标语,门口的喇叭不停地放着“最后三天”,卖的东西质量低劣价格也不便宜。你觉得可笑,这家小店的“濒临倒闭”已经濒临了好多年了,还没倒闭,真是“店坚强”!

 

 

    《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有的12种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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