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及市场监管;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养护作业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市河道、户外广告、渣土、犬类管理等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的规划布点工作。 (七)负责全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和水质监管工作;受委托负责城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核发取水许可证;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协调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和查处主城区跨区域城管执法案件。 (十)负责主城区防汛、防台和抗雪等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数字城管和数字城管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