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文:高考改革需要更多宽容
2014-09-05 11:25    杭州网

千呼万唤,以高考改革为核心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了。中央决策高考问题,正显示出这一改革之重要与重大。

中国是一个“考试大国”,以高考为代表的招生考试制度,在选拔优秀人才、维护社会公平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惟分数评价的招生制度在保证公平的同时,也带来了人才选拔上科学性不足的问题,引来一定的批评与争议。

其实,近30年来高考改革从没有停止过,只是之前的很多改革,都是局部“手术”,或者是考试改革,如3+X、文综理综等,或者是录取改革,如加分、自主招生制度等。此次高考改革方案,是第一次从计划编制,到考试、录取、管理等全方位进行系统化设计的改革,这也是方案最可贵的一点,系统考虑才可能达到最大公平与最大科学。

从整个方案看,有两个思路是很清晰的。

首先,调整衡量人才的“尺子”,最大可能地实现科学选拔人才。这一点一直是高考改革的焦点与难点,也是长期以来高考被诟病的核心。新方案中,无论是在考试环节,成绩由高考与学业水平考试两部分组成,后者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三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还是在录取环节,强调综合评价,逐渐取消分批次录取,过渡到一次录取,都是为了形成既具个性又全面的评价机制。

但这把尺子无论怎么改,都不能也不应影响公平这条底线,这也是我国现存高考制度的优势与根基。

在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中,从招生计划编制开始,就强调要根据报考人数等因素合理制定计划,严格控制部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比例,并向西部与落后地区倾斜。这一做法,应该说是从根本上确保社会各个阶层的机会公平,也是从另外一个侧面去化解异地高考这个社会难题。对此,方案还提出了明确的可考核目标,即把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目前的6个百分点的差距,到2017年缩小到4个百分点。

在考试上,明确提出从2015年开始逐渐扩大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在目前全国地方23张考卷的背景下,实际是在确保命题水平与尺子的统一性。在录取制度上,减少加分项目、改革自主招生,也是为了确保公正。在录取的过程中,建立录取申诉制度,并明确要求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实际上这是要求校长对录取结果永远负责。在监督上,除了行业监督外,特别提出了社会监督,以及“阳光工程”,把所有能公开的都全部公开,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高考是教育的“指挥棒”,高考改革本是一个教育问题,但在中国这个高度关注子女教育的国家,高考改革就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高考改革注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但同时,高考的改革,一直是在公平与科学之间做艰难的平衡,是在做一道难解的改革试题。修改衡量人的“尺子”,试图让尺子更科学、更宽、更柔的同时,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尺子的刚性,增加了舞弊的空间与风险,带来公平性的风险。但是过度强调公平性,则强化了惟分数在选拔人才上的科学性不足。高考改革启动以来,社会各界的很多观点几乎是对立的,比如全国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分数线录取,或者主张学习美国,把招生权下放给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无论哪一种主张,都有其道理,只是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做好艰难而谨慎的平衡,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

正因为是如此艰难的抉择,可以预见,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也可能会引起各种非议与批评。但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作为一项复杂的重大政策,能迈开步子,就是一个胜利。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在一些非议面前敢于担当,也期待社会各界对包括高考改革在内的所有改革给予宽容和支持。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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