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多样科目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单独考试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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