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欺诈整治】多部门齐抓共管,开发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联合督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8-08-24 星期五   杭州网

每次去药店,看见林林总总的保健食品,是不是让你有些“凌乱”?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对一些夸大功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更是毫无抵抗力!

为深入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发区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近日,由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联合公安分局、社发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多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此次督查行动由开发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陈如寿带队,以辖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品零售企业及大型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资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索证索票、购销记录、质检报告、保健食品的宣传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

检查过程中,督查组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持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购货销售台账应真实有效;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按批次索取保健食品检验合格报告;所经营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内容应与批准证书一致;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在有效期内,并要及时处理超期保健食品;严禁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严禁随意更改保健食品的功能、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

此次督查发现1家大型超市保健食品专柜与OTC专柜未明显区分,货架上的摆放相当随意,针对这类情况,督查组已要求经营单位现场立即整改。1家经营企业未能落实索证索票的情况,督查组已对其限期责令整改。

在检查的同时,督查组向现场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是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备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对保健食品要理性消费,严防消费陷阱;二是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谨防上当受骗;三是如果遇上消费陷阱,可以拨打电话12345投诉举报投诉。

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对已开具整改意见的单位积极落实“回头看”工作,确保相关整改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同时举一反三,全面铺开,加大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形成长效监管,将专项整治的成果巩固维持下去,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净化消费环境。

老年消费者注意,谨防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在市场上,以“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赠送礼品等形式推销的所谓“药品”,大多是虚假宣传,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老年消费者,切勿盲目购买。

●“专家”义诊免费讲座

不法商贩在住宅小区、早市或公园推销药品、保健食品或医疗器械,通过“免费体检”,无中生有或有意夸大老年人身体的健康隐患,从而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

●大肆宣传疗效

保健食品只能起到保健或治疗时的辅助作用,并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而不法商贩大肆宣传疗效。

●产品“包治百病”

在宣传时,商家会把产品说得神乎其神,对大部分内科疾病都有效,甚至“包治百病”。

●“慢性病也能治愈”

宣传可通过服用保健食品治愈乙肝、糖尿病、高血压、癌症等,违背医学原理。满足患者急于想治愈、不想长期服药的心理。

●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旗号

通常,商家会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等旗号,吸引老年消费者。有意夸大宣传,将普通商品宣传成高科技或绿色环保商品。

●免费旅游和赠送体检

以免费专车旅游、赠送体检等“策略”推销保健食品,诱导老年人消费。

●“陪聊”,搞感情促销

有些独居的老人希望与人交流,骗子就抓住这一点搞感情促销。先是跟老人家热情打招呼,然后天天上门陪老人说话,还帮忙做家务,取得老人的信任后就开始推销价格不菲的产品。

●步步设套,最后“走人”

第一天办“免费讲座”,赠送洗衣粉等物品;第二天推销某低价物品,称回家试用,可退货退钱;第三天如期退货退钱,并推销另一高价物品,仍承诺退款;第四天,“走人”。

●“买保健食品能发财”

声称“健康投资”回报丰厚,只要购买某保健食品,不仅可以获得包括境外旅游在内的种种丰厚赠品,更诱人的是可以获得大量该集团公司的原始股。类似行为涉嫌变相、非法发行原始股,“买产品赠送原始股”的方式实际是在打擦边球。


来源:下沙市场监管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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