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星期二   杭州网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市本级抽检的1087批次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了液体乳、乳粉、粮食加工品、焙炒咖啡、食用油及其油脂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0类253批次产品,25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共28类717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6批次,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

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冯树祥水产商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6街33A号)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

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振组蔬菜店(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路181号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42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

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房福战蔬菜店(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路181号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28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

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程加攀蔬菜店(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路181号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27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

杭州市下城区军萍便利店(下城区永华街206号101室)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五常市金财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粒香标签不合格;

杭州市西湖区海兵水果店(西湖区西溪河下29号)销售的砂糖桔丙溴磷不合格;

杭州汪发荣食品有限公司(近江食品市场东五区11.12号)销售的标称江苏兴化市仙竹精制米厂生产的稻花香米标签不合格;

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广健家禽批发部(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C区4号)销售的标称海宁鑫牌禽业有限公司供应的老鸡强力霉素不合格;

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军军副食品经营部(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A区13号)销售的标称山东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猪里脊肉磺胺总量、氧氟沙星不合格;

淳安县千岛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鸿隽家禽店(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366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销售的标称建德市三弟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的鸡肉磺胺总量不合格;

杭州市江干区滕跃农产品店(江干区丁桥景园南苑15号、16号、17号-1商铺)销售的标称中山市业冠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中式香肠(胭脂红)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糖、速冻食品、食品接触材料等14类食品(包括餐饮具)117批次样品,11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件1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2.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附件2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4.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件4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5.小贴士: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附件5小贴士: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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