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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拱墅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10 星期二 杭州网 近期,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121批次,其中合格115批次,不合格6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腌制品、水产品、酒类、水果和蔬菜等7类食品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销售的散装明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杭州大关西三苑农贸市场高有龙水产店销售的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SEM)等不合格;杭州杨家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个体户傅美英销售的鸭蛋检出氟甲砜霉素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了餐饮具、食用油、豆制品、面及面制品、酒类、蛋、大米、调味品等7类食品和餐饮具共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市拱墅区石头小吃店销售的豆腐干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杭州藏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年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杭州市拱墅区笑典皇餐饮店销售的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合格。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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