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男,1958年8月生,1986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潜川镇司法所所长。该同志扎根农村,耕耘在基层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平公正办实事
朱建华担任司法所长20来年,经他手调解的纠纷不说千件,少说也有几百件,他对待每一个纠纷的调解都能认真仔细。“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在调解工作中,朱建华能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一碗水端平。2014年某日,村民李某在山上不慎摔断了腿,因为是受雇干活导致的,又没有保险可理赔,他提出由雇主赔偿。在谈到赔偿金额时,李某只提出了几千元的要求。朱建华帮他算了算医疗费、误工费等几笔账,觉得数额太少了。“这个人老实得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要两到三万比较合理。”朱建华向李某解释清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又从中调解,最后达成了赔偿两万元的协议,使“老实人”不吃亏。这就是朱建华调解纠纷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正因为坚持公平公正,当地的老百姓有纠纷喜欢找朱建华调解,政府和老百姓都放心。
发挥专业特长解难事
潜川镇是蚕桑大乡,生产总量占临安市的一半以上,由此引起的纠纷也不少。在这中间,朱建华充分发挥了其专业特长。塔山村李某发现自家的桑树叶大面积萎蔫,李某一口咬定是隔壁种水稻的朱某故意报复将农药喷到桑树上的。两人各执一词、闹到村里,要求解决。一方认为没有打农药,另一方不服,尔后双方反映到镇司法所朱建华处。朱建华除担任司法所长,也是当地的蚕桑“土专家”,对处理此类纠纷自有一套。听双方叙述后,朱建华立即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桑叶萎蔫症状,朱建华心里马上有了判断:“这是细菌性青枯病发病所致。”于是,朱建华当着两人的面,耐心细致地解释了发病原因,并告知防治方法。一场纠纷调解变成一场农技服务,李某如释重负,朱某也解除了冤情,由于朱建华认真仔细负责人的工作作风,防止和避免了事态激化。
争当金牌“和事佬”
面对纠纷双方,朱建华总能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朱建华的调解下,当事双方本来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局面总能烟消云散。2013年上半年,西乐村的吴某要求临安市瑞丰纸业有限公司补偿已转的排污证照款,他们俩为达到目的,情绪很激动、行为很极端,从上访到阻止企业正常生产,影响很大,在这中间,朱建华耐心做了说服教育工作,最终达成了协议。“做好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全部工作的职责所在。”朱建华同志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2012年,朱建华了解到中间桥村的十多位村民的上访,事情是在十多年前,原横坞村的丝厂向本村村民集资近十五万元资金后,因厂方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垮了,集资户的资金始终得不到落实而一直上访、一直未得到解决。朱建华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多方协调,在中间桥村的大力支持下,一直拖的老大难问题解决了。“司法调解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苦点累点无所谓,只要过程顺利百姓顺心。”为了百姓“顺心”,他熬过夜、挨过骂,也曾数天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由于工作出色,朱建华多次荣获杭州市、临安市调解先进;潜川司法所荣获杭州市2008-2013年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司法确认在全市走在前列,司法确认案件40多次,占全市确认案件的18%。30多年的调解生涯,经手的案件没有一起留下“后遗症”、没有收到一起群众投诉。
做社区矫正人员的“娘家人”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审议通过,正式确立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之后,社区矫正工作成了朱建华的重要工作。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服刑方式,社区矫正人员在监外正常生活、工作,但要受到专门的国家机关监管。“他们都是罪行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的,很多人品行不算坏,只是一时走歪了路。”阙某34岁时因盗窃入狱,因为在狱中表现较好,提前两年半获释。由于坐牢,妻子已经和他离婚,房子也给了老婆。了解到情况后,朱建华及时帮阙某联系暂住的房子,鼓励他从事农业,种起了雷竹,重新组建了家庭,重拾了生活信心。对社区矫正人员碰到的生产生活困难,朱建华总是非常热心地去关心帮助他们,对他们的日常管理却是毫不含糊。矫前教育、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定期报到、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档案管理……该有的制度、该有的程序一样不落、严格执行。
挖掘亮点、规范管理、提高实效
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所以化解矛盾,力量整合和协作十分重要。2011年,镇司法所就与於潜法庭联合推出了“法官进综治中心”,固定在每周四开展联合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工作,慢慢的双方有了默契,形成了不成文的“约定”。双方就“顺水推舟”,于2013年,联合推出了“周四有约”工作室,搭建了合力调处纠纷的制度化路径。就这样,潜川成了“周四有约”的发源地。目前“周四有约”已在全市推广。2013年至今,司法确认调解协议7件,组织巡回法庭16次,共同解决重大矛盾纠纷10余起。“周四有约”,成效明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他不仅自己对工作兢兢业业,以身作则,而且十分注重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长管理、协调、指挥、监督职能,抓好全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促进全所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其带领下,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都是精兵强将,无论是对村调委会的工作指导还是处理疑难纠纷,无论是社区矫正还是依普工作,无论是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还是信息化管理等工作,都走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前列。工作人员全都获得过临安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司法所也获得了多项集体荣誉:杭州市规范化司法所、杭州市样板司法所、浙江省司法厅“三星级司法所”,海龙村获得浙江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临安市司法局年度考核多次获得一、二等奖。在其担任镇综治办主任期间多次获得临安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4年其本人还获得杭州市教育实践活动“双百”优秀镇村干部称号。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对工作一丝不苟,对群众冷暖知心,始终践行着一位司法所长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