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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最新出炉抽检
1029批次样品 合格率达98.64%
发布时间:2016-07-14 16:52:55 星期四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共抽检1029批次,合格101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合格率达到了98.64%。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酒类、调味料、茶叶及其制品、豆制品、蛋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制品、液体乳、乳粉共11类4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均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液体乳、粮食制品、蔬菜、肉类等6类150批次样品,合格147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液体乳等三类产品全部合格,粮食制品、蔬菜、肉类等三类产品中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为:杭州庆春乐购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95%精肉糜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杭州余杭中山路农贸市场张云强蔬菜摊销售的香菜总砷不合格;杭州德胜食品市场奇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甜红豆面包检出富马酸二甲酯(标准为不得检出)。

    餐饮服务环节餐饮环节组织抽检了大米、大米及淀粉制品、发酵面制品、食用植物油、煎炸油、新鲜蔬菜、现榨饮料、生湿面制品、鱼类、糕点、面包(自制)、酱腌菜、火锅底料、辣椒酱、预制肉制品、禽畜肉、熟肉制品(自制)、餐饮具、粽子、含乳饮料、酱油、醋等22类食品(餐饮具)467批次样品,合格456批次,大米、大米及淀粉制品、食用植物油、煎炸油、新鲜蔬菜、现榨饮料、生湿面制品、糕点、面包(自制)、酱腌菜、火锅底料、辣椒酱、预制肉制品、禽畜肉、熟肉制品(自制)、粽子、含乳饮料、酱油、醋等19类产品全部合格,发酵面制品、鱼类、餐饮具等三类产品中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为:杭州咕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2批次碗、林韬(杭州市下城区高客小吃店)销售的四方盘、杭州华嵋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杯子、陈瑾(杭州市上城区韩村韩式料理店)销售的味碟、杭州古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麦茶杯、朱剑书(西湖区转角餐厅)销售的饮料碗、汪雪生(富阳香雪海宾馆)销售的小圆盘大肠菌群不合格;丁渭忠(杭州萧山瓜沥伟忠快餐店)销售的丁渭忠(杭州萧山瓜沥伟忠快餐店)生产的肉包的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浙江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盛泰开元名都大酒店分公司销售的供货商上饶市建邦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鱼检出孔雀石绿值不合格;浙江鑫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钱江新城万怡酒店分公司销售的鳜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说明原料肉可能已经不新鲜。

    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生煎包、玉米馒头检出铝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

    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富马酸二甲酯

    富马酸二甲酯是一种工业用防霉、防腐剂,已列入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由于防霉效果好,一些生产厂家可能为了防霉将富马酸二甲酯添加到糕点中。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嵇国强  记者 陈琳 编辑:方志华
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