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2.审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3.审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4.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5.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 6.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杭州市本级收支预算的报告; 7.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8.审议并表决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9.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10.审议并表决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11.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