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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8-10-30 10:55:00    杭州网

(2018年10月30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及对部分法官开展履职监督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方案,8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3名执行法官履职监督的报告。为全面深入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勤华带领内司工委分别走访省法院、市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与市法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庭室负责人、执行局工作人员个别谈话,召开部分律师、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赴余杭区实地了解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多层次、多角度听取对市法院执行工作和3名执行法官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阅卷组,随机抽取部分执行案卷进行查阅,形成案卷查阅情况报告。内司工委将调研情况认真梳理,及时与市法院进行了反馈和沟通。13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采取不同的形式对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开展监督,并将监督有关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3.92万件、办结21.97万件;人均结案数2016年为242.67件,2017年为273.52件,2018年上半年为176.71件。近三年来,我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执行行为不断规范,执行举措不断创新,联动机制深化拓展。全市法院和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7年以来,最高法院两次专项巡查杭州法院执行工作,最高法院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对杭州法院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国首轮预评估、首批正式评估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一行来杭调研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均对杭州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一)工作格局逐步完善。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单位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政法委提出《关于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建议》,将执行工作列入综合治理和平安考核内容,并将“协助执行和配合送达”纳入“网格员”任务。基层党委、人大、政府相继出台支持执行工作的文件,如萧山区两办也通知要求各镇街积极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拆迁补偿款;桐庐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临安市建立党委领导、部门协作的执行工作机制。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不断完善。

(二)执行力度明显加大。全市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腾退房屋、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行动160次,市法院在全省率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联网指挥两级法院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11.84万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51454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护照报备禁办、作废6346人,司法拘留13055人,设立“老赖曝光台”曝光67批次7005名被执行人。深化打击拒执机制,市公检法三家修改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发布联合敦促履行公告。上城、江干、西湖、建德等地也联合签署相关意见。下城、萧山等法院举行失信被执行人集中约谈暨旁听拒执犯罪庭审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三)执行行为不断规范。通过迎接两次最高法院执行专项巡查,两次社科院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市法院严格规范财产报告、财产调查、约谈告知等标准条件,切实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强化上下监督,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案件383件,实现精准督办。市法院领导分片带队对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督查,并抽调全市执行骨干进行案卷交叉评查。各基层法院开展“领导包干、逐案自查”专项行动,有效促进办案规范化。加强执行公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执行裁判文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执行公开倒逼行为规范。畅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涉执信访来电转执行指挥中心专机专人处理,24小时内反馈当事人。

(四)执行举措不断创新。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专人网上查控财产,根据查控结果分流案件,实行团队办案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出台执行固定接待日制度,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在院接待当事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员难找的问题。探索服务外包,试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司法网拍辅助事务外包机制。引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市法院聘请律师调解员108名,每周四在院开展调解工作,敦促履行义务。创新涉众型案件案款发放模式,通过与银行合作,开设“虚拟账户”批量发放,定制短信通知被害人至附近网点领取款项。执行宣传载体多、形式新、层级高,全市法院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宣传报道1352篇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数次报道杭州法院执行工作。市法院在全省首次利用新媒体直播执行专项行动,首次利用报纸夹带彩页曝光被执行人并定向投递其住所区域。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全市法院邀请666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

(五)联动机制深化拓展。全市法院落实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建立的协助布控被执行人机制,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两年来协助省内兄弟法院拘留被执行人5648人次,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市法院与市城管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市民卡公司等10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的“十大机制”,在失信惩戒、敦促履行、查人找物等方面取得突破。上城、下城、余杭等法院与辖区人保财险公司建立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多个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二、困难和问题

调研发现,我市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行法官超负荷办案。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杭州执行案件体量大,收结案为全省第一。人均结案逐年上升,全市15家基层法院,去年有4家超过400件,今年1-8月有11家法院超过200件,其中10家法院超过全省基层平均(221件),7家法院排名全省前10,滨江法院667件、余杭法院465件,位列全省基层法院前两名。全市法院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情况,执行队伍力量不足,结构不够优化。人案比居高不下已经严重影响我市执行办案质效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涉众型侵财案件急剧上升,被害人多、财产分散等造成了执行处置上的困难,给执行带来新的压力。

(二)惩戒力度还有待加强。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了11大类37项惩戒措施,但因信用体系不完善,以及地域原因,落实情况不平衡,如对因失信受到惩处的被执行人限制乘坐动车、飞机以及向银行贷款的惩戒措施因有相关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完善,落实较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特定行业准入资格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等惩戒措施,因各地信用平台建设差异导致落实不理想,“信用杭州”平台还未实现自动导入、自动比对。打击拒执犯罪也不平衡,各地及公检法各家对部分拒执犯罪认识不统一。

(三)执行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受案多人少等因素影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局部存在。执行行为的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案件调查手段没有穷尽,调查措施没做到位;对便于查询的银行财产等进行查询处理,对相对难以查询处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执行力度不够;线上没有查到财产的,有些线下的财产线索没有开展实地调查;有些终本案件不够慎重,存在不符合终本的先行终本现象。

(四)财产查找信息存在壁垒。尽管最高法院已建有“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全省“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信息联网的覆盖面未达到全国各地;财产信息进网仍未穷尽,微信、保险、金融理财等信息未入网,工商登记等数据库向法院的开放程度还不够高;财产查封、冻结不够便捷、高效,除银行存款可以通过一键查询冻结外,其他的财产形式未能实现“查、冻、扣”一体化处理,车辆、不动产、股票基金还需要去实地查封、冻结,耗费大量人力、财力。

(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待提升。申请人对执行的感受主要来自执行款、执行物的到位情况,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法院即使穷尽所有手段亦无法执行到位。法院与申请人沟通不畅,执行信息没有及时反馈,申请人感受不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同时加强“执行不能”理念的宣传不到位,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看待商业风险产生的后果,社会各界未理性、客观、正确看待执行不能。

三、意见建议

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为深入推进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解纷机制建设,大力发展诉调对接,让更多纠纷、案件调解结案,让当事人自动履行,实现“以调减执”;要优化财产保全担保机制,实现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尽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实现“以保强执”;从民事案件立案开始,统筹考虑执行工作,提高裁判的可执行性,实现“以审顾执”;要加大执转破力度,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简便化,实现“以破助执”;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探索保险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实现“以救补执”。

(二)形成合力,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要切实落实省高院、省发改委、省信用办《2018年浙江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要深入开展财产调查,加大对逃避执行、拒绝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让被执行人从违法行为中获利;要进一步细化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办案的标准,完善衔接程序,依法严惩拒执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要持续保持破解执行难的高压态势,形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社会诚信环境。

(三)优化联动,进一步发挥智慧执行的功能。全市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打通信息数据“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着力解决网路不通、数据不通、业务不通等问题,以实现全面、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法官少跑腿,提高执行效率;法院与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之间,要在现有联动机制基础上,建立有效合作的常态化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及时查找改进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部门保护的影响,真正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日常作用。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要进一步加强从收案、立案、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开展财产查控、处置到结案的执行流程管控,确保规范运行;要加强执行公开,完善沟通网络,畅通沟通渠道,增加执行环节透明度,确保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及时获知案件进展;要通过执行复议办理、疑难案件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执行指导。

(五)注重宣传,进一步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媒体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执行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成效,了解法院为推进执行工作所付出的努力,理解、支持执行工作。要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案件执行的形式,增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要加强舆论引导,让公众特别是申请人了解“执行不能”的客观存在,增强商业风险意识。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宣传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教育被执行人依法履行。要宣传诚信意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履行法院判决,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两级法院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充实执行力量,加强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要加快研发智能执行系统,打通信息壁垒,增强借助大数据查人找物的能力;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外包执行辅助事务,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要通过脱产培训、视频培训等方式,提高执行人员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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