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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06-15 09:34:00    杭州网

(2018年6月15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王荣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结合杭州实际,市人大常委会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4月10日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视频部署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于跃敏主任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印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通过专题部署、专题调研、专项检查、上下联动等方式,认真做好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

1.专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建环保工委召集政府相关部门专题进行部署,对检查重点、时间步骤、部门职责分工等情况予以明确,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配合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

2.专题调研。集中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赴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进行专题调研3次,深入了解杭州在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收集处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联合浙江工商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开展了《杭州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课题研究,组织召开座谈会4次,赴多家再生资源利用公司实地进行专项调研等。

3.专项检查。5月23日-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副主任张建庭、徐祖萼、郑荣胜等带队,分三个检查组赴江干、西湖、萧山、余杭、下沙、大江东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其中,第一检查组以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情况为重点,实地检查了江干区原筑壹号小区和下沙朗诗国际街区垃圾分类情况、萧山区环城生物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余杭区九峰环境能源项目;第二检查组以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为重点,先后到杭州钱江印染化工有限公司、萧山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地,检查了一般工业固废和病死畜禽收集处置工作;第三检查组以建筑固废处置和危险废物监管为重点,实地检查了邵逸夫医院医疗废物贮存管理、杭州临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杭州经纬资源利用连锁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项目。同时,各组还对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中涉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共组织人大代表40余人次参与专项督查。

4.上下联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制定各地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代表联络站、走访部门企业等方式,前期共开展调研119次,常委会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13次。下城、滨江、萧山、余杭、富阳、桐庐、淳安等区、县还将执法检查活动延伸至镇(街),广泛发动乡镇人大代表参与检查活动。各区、县(市)、镇(街)两级人大代表共参与调研和检查202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 545条。

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实施了“五废共治”行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一流城市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以2017年为例,全市清运处置生活垃圾454.88万吨,日均12462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再生资源利用年10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9.39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8.66%;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6.58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6.74%;生活垃圾飞灰产生量为11.50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6.52万吨、暂存4.98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83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主要工作和成效如下:

1.法制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强化法制建设。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6年市政府又出台了《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加上原有的《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坚持规划引领。2015年在全国率先编制《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白皮书》,2016年又率先颁布《杭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规划》。同时,制定了《杭州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对工作进行细化。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制定《关于杭州市推进“五废共治”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杭州市“五废共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2.处置利用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生活垃圾。九峰环境能源项目、天子岭厨余项目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一期项目、萧山临浦一期和钱江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已投产运行,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要,加快推进临江焚烧厂项目的建设。二是危险固废。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已经建成投运。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127万吨/年,基本实现区域平衡。污泥处置能力180万吨/年,基本解决出路问题。三是病死畜禽。全市构建了以 173个冷链收集点、39台动物尸体专用运输车辆为主体的收集网络,能够满足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大江东和临安区无害化厂及海塘物业管理公司“打捞处理一体船”已投入使用,立佳环境服务公司和富春江漂浮物处理公司已具备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能力。四是建筑垃圾。建成投产1个固定处置点、3个相对固定处置点,以及42处临时资源化利用点,年处置能力在1200万吨左右,建筑垃圾基本能得到有效处置。

3.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实时监管。依托省、市两级危废监控平台,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省控以上重点产废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建设渣土综合管控平台,对建筑垃圾实现全时域、全过程管理。构建病死猪冷链收集体系,所有车辆实行信息化管理,控制中心能实时掌控车辆动态信息和运行轨迹。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以医疗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污泥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转移、无证经营和随意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等司法部门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制度。

4.全民参与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强化责任分工。2014年,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治理固体废弃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工作。2017年,出台《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追究情形。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垃圾分类等工作纳入治废专项考核和综合考评。同时,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处置者等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规范引导。出台《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阶梯式计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垃圾总量控制;出台《杭州市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改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现生活垃圾输出城区根据垃圾处理量向集中处理的输入城区进行转移支付;出台《关于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对非居民建立生活垃圾超量加价收费机制。三是发动全民参与。通过媒体宣传、志愿者宣讲、社区物业劝导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参与垃圾分类。通过示范小区创建、示范片区创建、机关带头示范等方式,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有待深化。一是源头分类减量难。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市民参与热情不高、减量空间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尤其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市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较低,回收利用难度大。缺乏市场化的运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责任源头追溯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处置能力不足。二是配套设施建设难。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和资源回收点普及率较低,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城乡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三是末端处理能力不足。垃圾产生量大,天子岭项目填埋量已达到设计能力临界值,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渗滤液处理需求。部分时段臭味扰民严重,信访投诉仍较多。新增垃圾焚烧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项目选址和落地难。

2.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有待改进。一是处置种类规模与处置渠道不匹配。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区域不够平衡,利用处置能力不尽匹配。如: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后,污泥外运处置渠道受限,处置压力加大。垃圾焚烧企业原则上不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市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如造纸废渣、废布条等)无固定出路,处置渠道不稳定。二是汽车拆解能力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由于出租车进行新一轮更新和国三柴油车报废,全市车辆回收量爆发式增长,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存在小、散、弱问题,且部分较大的回收企业面临关停拆除,加上新场地落实难,新拆解项目推进缓慢,回收拆解能力严重不足。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与管理要求不匹配。全市涉废企业多,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基层固体废物管理和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区(县、市)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

3.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待增强。一是综合处置能力不足。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与处置能力不完全匹配,处置方式以综合利用为主,仅有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具有固体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能力。因邻避效应,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选址和落地十分困难,已建成的处置项目仍有信访投诉。二是医疗废物处置脆弱。大地维康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因为成本因素不能确保对所有医疗机构特别是偏远地区或产生量少的小型诊所的医疗废物在48小时内进行回收。同时,该公司现有处置场地周边已经划为商住区,周边居民投诉多,存在被迫中止运行的可能。三是飞灰处置存在缺口。飞灰利用处置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全市需求,部分飞灰还需要委外处置,处置出路不稳定。

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待提升。一是末端常态化处置能力不足。近两年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加速推进,产生大量垃圾,而全市仅有1个固定处置点和3个相对固定处置点,其余均为临时处置点,末端常态化处置能力不足。二是资源化再利用不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要用于制砖和骨料,但场地要求高、地域限制影响大、扶持政策少、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缺乏提标改造积极性。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程度低,各类废弃物混合严重,增加处理成本,影响产品质量。三是偷倒乱倒时有发生。2017年,全市城管部门查处工程渣土、拆除装修垃圾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1618件。

5.农业废弃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尚需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日常管理有待继续规范,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养殖业主依法依规处置病死畜禽的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仍存在个别乱丢乱抛病死畜禽现象。对其他家畜、家禽、宠物及屠宰场病害产品的收集、处理能力有待提高。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处置不尽合理。

四、贯彻实施建议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一是提高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一般工业固废不出县”的要求,加快第三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包括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工作,解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飞灰的出路问题;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二是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和处置能力。通过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提炼分类模式,推动源头减量和再利用。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分拣中心,每1000至1500户家庭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形成完善的“静脉”网络。按照“焚烧处理为主,生物处理为补充,填埋处理为保障”的思路,加快推进临江垃圾焚烧厂和天子岭餐厨废弃物处理二期项目,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三是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能力。抓住我市被住建部纳入建筑垃圾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市域统筹、固定与临时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建筑拆除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点位规划。针对城中村拆迁改造等阶段性工作,要求属地政府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做好分类堆放、运输、处置,通过增减临时处置能力实现快速有效处置,促进建筑垃圾处理全产业链发展。四是加快报废汽车拆解项目规划建设。大江东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已完成,但土地指示尚未落实,建议加快项目建设,争取2020年投入使用。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一是摸清底数。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对全市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排查和分析。在摸清各类固体废物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和推进固废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全过程管理。健全固废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抓住固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特别要严格依法规范危废的无害化处置,做到全过程监控。三是加强执法监管。通过“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城市”,加大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环境。四是加快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尤其在时间节点,项目落地,排放达标等问题上要抓紧落实。 

3. 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健全固废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加强调研,总结《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适时对条例进行修订,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制定于2003年,部分条款与当前建筑垃圾管理实际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开展调研,适时对该政府令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建立起社会资本为主体,国有企业托底保障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确保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安全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支持,支持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置和资源再利用水平。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污染治理达标、有一定规模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4.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完善全民共治行动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落实企业的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使其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化公众环保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普及固废法律和科普知识,增强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了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等的源头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让公众自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固废污染防治知识和相关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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