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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19-10-27 14:13:47    杭州网

(2019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件,分别是李国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订保障“拥江发展”战略实施的地方法规的议案和马建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议案。城建环保委员会在接到议案后,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赴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拥江办)、市城管局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根据调研情况,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代表均表示满意。城建环保委员会对代表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李国平代表提出的《尽快制订保障“拥江发展”战略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按照杭州市委拥江发展行动决策部署及《杭州市拥江发展行动规划》的要求,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拥江办)于2017年6月起启动《杭州市钱塘江两岸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前期,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拥江办)已先后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省发改委、省钱塘江管理局、市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2019年,《条例(草案)》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2月26日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张建庭副主任和市政府缪承潮副市长为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城建环保委按照立法双组长制的有关要求,在张建庭副主任和缪承潮副市长两位组长的指导下,与钱江新城管委会、市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围绕条例的立法已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于4月初组织召开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后印发了《<杭州市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二是张建庭副主任于5月初召集相关单位赴上海、广州对黄浦江、珠江保护与发展取得的经验进行了考察学习。三是城建环保工委会同法工委、钱江新城管委会、司法局等部门于6月初专题与省水利厅进行了工作对接,听取了相关省级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四是张建庭副主任于9月6日召集城建环保工委和法工委,并邀请法律、规划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的7名专家,对《杭州市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司法局8月20日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研究,听取了专家意见建议。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城建环保工委重点围绕专家意见建议就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与钱江新城管委会和司法局进行了沟通。五是于9月16日组织召开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与钱江新城管委会和市司法局就条例名称、适用范围的划定、《杭州市拥江发展行动规划》的定位问题、钱塘江保护与发展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论证,并进一步明确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按照《<杭州市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杭人大常办〔2019〕48号)要求,加快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立法任务。

《条例(草案)》已由市司法局完成相关审查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将正式提交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城建环保委将根据立法程序,秉承目标明确、任务清晰、举措务实、彰显特色的要求,做好《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汇总整理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二、关于马建萍代表提出的《尽快修订<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议案》

近年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国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改进犬类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二是推行犬只异地网上申请,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市区犬只准养许可,推行全市域异地网上申请。三是完成犬类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犬类芯片植入。截至2019年8月,杭州市区新办理犬证1564件,年审1705件,网办率为89.82%,办理芯片植入734只。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遛犬区建设、管理服务进社区等,积极营造“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犬便必自清”文明养犬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养犬的查处力度。2019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处违法养犬行为759件。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修订)》是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城建环保委围绕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舆情热点等进行了研究,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涉及的犬类管理部门职责、养犬原则、实施范围、限养种类、许可收费、养犬人责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城建环保委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养犬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也越加突出;同时《规定》制定时间较早,部分内容已滞后于实践发展。因此通过修订,进一步规范养犬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实属必要。市城管局近年来在犬类管理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实践操作层面推进了我市犬类管理工作。由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敏感性强,城建环保委建议市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做好《规定》修订文本的征求意见工作,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将积极做好《规定》修订的调研工作,适时推动规定的修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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