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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2019-10-27 14:14:34    杭州网

(2019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2件。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社会建设委员会按规定对这2件议案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认真审议。一是我委专门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积极建议将相关议案提出的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就代表提出的议案,广泛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立法调研;三是邀请提出议案的有关代表参加座谈会、调研论证、立法征求意见、“我们的圆桌会”等会议活动,共同研究议案办理;四是采用走访、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加强与领衔代表沟通办理情况。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逐件审议了代表提出的议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杨一青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第2号)

社会建设委员会经深入调研,认为杨一青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确定为2019年重点立法项目,列为我市试行“双组长”工作机制的首个重点立法项目。2019年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3月以来,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抓调研、民生导向破难题、责任导向强担当、目标导向促规范,依托“双组长”工作机制,协调研究法规起草和审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2019年8月15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9日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将于2019年10月下旬进行二审。《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望在2020年颁布实施。

二、王征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钱塘江大桥建成纪念日9月26日设为“杭州工匠日”的议案》(第6号)

社会建设委员会经调研论证,认为王征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钱塘江大桥建成纪念日9月26日设为“杭州工匠日”的议案》,恰逢其时,十分必要。

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对设立“工匠日”的意义和必要性、“工匠日”时间选择、“工匠日”设立后工作开展等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法按程序拟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工匠日”的议案》,建议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19年4月3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工匠日”的议案及说明。会议认为,设立“工匠日”是杭州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打响“名城工匠”品牌的创新举措,是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杭州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扎实的工作基础、广泛的民意基础。会议强调,将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双层铁路、公路两用桥——钱塘江大桥建成通车日“9月26日”设立为“工匠日”,可以充分体现工匠精神的时代性、历史性、民族性、传承性,既是对杭州历史上工匠精神的致敬,更是对杭州“世代匠心”传承的激励。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决定:自2019年起,将9月26日设立为“工匠日”。这是全国首个经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设立的“工匠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今年首个“工匠日”活动精彩纷呈,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工匠、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名城工匠”品牌的浓厚氛围,受到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纸媒、网媒、新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点赞。

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工匠日”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为打响“名城工匠”品牌、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贡献人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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