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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9-10-27 14:18:08    杭州网

(2019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收到建议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448件,其中涉及工业、交通的52件,财政、农业、旅贸的49件,城建、城管的135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的187件,政治、法律、党群及其他方面的25件。

二、大会建议交办情况

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市政协召开了全市“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分别交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三、大会建议办结情况

到2019年9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44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已解决的(A类)254件,占总数的56.7%,较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54.6%又有再次提升;列入解决计划的(B类)166件,占总数的37.1%;暂缓解决的(C类)26件,占总数的5.8%;另作处理的(D类)2件,占总数的0.4%。

在448件代表建议中,交市政府和有关区、县(市)政府办理422件,占总数的94.2%,其中,已解决的234件,占55.5%;列入解决计划的162件,占38.3%;暂缓解决的24件,占5.7%;另作处理的2件,占0.5%。交市人大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党群部门办理26件,占总数的5.8%,其中,已解决的20件,占76.9%;列入解决计划的4件,占15.4%;暂缓解决的2件,占7.7%。

从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情况的反馈意见看,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共446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9.6%,不满意2件,占总数的0.4%。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2件建议,建议承办部门已经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的督办下进行了二次办理,目前代表表示满意。

此外,今年还收到代表闭会期间建议11件。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交市有关机关、组织办理,目前已办结7件,其余4件正在办理中。

四、大会建议督办情况

2019年2月25日交办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方式、多渠道,加大督办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质控量,注重源头把关。从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始,我们开始在人代会期间实行代表建议“提质控量”工作,通过会前积极引导代表围绕中心工作、群众重大关切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会议期间,对各代表团提交的代表建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超出范围的代表建议一律要求修改或作退回处理。2016年人代会的代表建议数量由2015年的618件减少到449件,之后几年也一直保持在500件以内,使建议本身的质量和办理质量都有较大提高。2019年,代表建议数量再次稳定在450件以内,并且建议内容更加贴近中心工作,建议举措更加务实、具有可操作性,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按月通报,加快办理进度。坚持代表建议办理通报制度,将每月一次的建议办理进度通报作为加快代表建议办理进度、落实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分别于4月29日、5月30日以杭人大常办文件形式对建议办理进行了通报。通过办理进度通报,推动了各承办单位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工作,责任更加落实,措施更加有效,建议办理速度和质量有了新的提升。81.5%的建议、66%以上的承办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了办理,办结率较往年同期有显著提升。

(三)重点督办,推动大事落地。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代表满意率和解决率,特别是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一直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的建议办理和督办方式。今年代表建议交办会后,人事代表工委经过与市政府办公厅的反复沟通,在围绕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中,选择确定了一批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初选件,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张海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等7件建议,作为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领办,职能部门承办。确定重点督办件后,市政府与各承办部门反复沟通,严格落实各级办理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承办部门反复沟通,密切关注重点督办件的进展情况;各承办部门与人大代表反复沟通,征询代表意见,扎实推进了重点督办件的办理,为建议的最终落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9月初,7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办结,解决和基本解决率达到了100%。

(四)走访大户,加强沟通交流。4月底至6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走访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大户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听取了三个部门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到会的人大代表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中,常委会领导在充分肯定上述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认真,态度诚恳,沟通顺畅的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注重质量、创新方法、搞好结合、举一反三的要求和建议。通过走访,进一步加强了和建议承办大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其及时有效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提振了信心,营造了氛围。

(五)多措并举,促进建议解决。坚持代表建议持续督办、跟踪督办,通过多种措施,推动承办部门扎实有效地解决问题。一是开展代表建议“A类”件回头看。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就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的245件代表建议“A类”(已解决)件向代表征求了意见。其中有36件建议,代表反馈意见为“暂未解决”。对此,人事代表工委与市政府办公厅了进行分析研究,并发函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对所涉及的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再核查、再落实,并作出说明。建议办理“回头看”进一步加大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压实了办理解决率,落实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二是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市人大代表集体评议。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集体评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市人大代表江干、萧山、上城、余杭、西湖、建德六个中心组的6名代表分别对3个承办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评议发言,在场的30名代表还分别对3个承办部门进行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通过发函的形式向被评议单位进行了反馈。代表集体评议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承办单位加深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推动了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六)加强考评,规范反馈答复。借今年《杭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修改之机,提高了对办理反馈答复的规范化要求。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征询意见表的电子化反馈入档作为一项新要求列入考评,并以此为抓手,加强对办理系统中各项结果的审核,杜绝错漏,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各项数据的精确度,也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单位对代表反馈意见的重视程度。

五、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交办后,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代表建议办理解决率在去年首次突破50%的基础上,又有稳步提升,代表满意度也较高,但在以下方面仍需不断加强和完善。

一是要抓建议质量。要注重代表综合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培训和指导,增强代表的全局意识,增进代表对全市中心工作的了解,做到谋大局、识大体;使代表密切与选民的联系,多倾听基层的声音,多了解百姓的需求,提出代表人民群众心声、富含正能量的建议。

二是要抓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从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确保面商率和满意率,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要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并举一反三,搞好结合,真正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抓督办质量。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分析研究,巩固有效的督办模式,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创新督办工作方法,提高建议督办质量,增强督办工作实效。要把办理工作与常委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坚持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完善对口督办机制,在日常监督中协同开展督办。把办理工作与代表履职活动、与强化联络站建设、与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实效,扩大建议办理的社会效应。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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