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道路开挖和重复建设。措施:一是通过严格执行《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和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的挖掘审批实行严格控制。二是会同市建委、规划局加大对管线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力度,避免重复开挖。三、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安排计划,优化各道工序间的衔接,避免重复施工。四是加大批后监管,督促挖掘单位规范、文明施工。五是加大道路巡查,加大道路违章开挖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