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代表李玲首先赞同了第一套水价调整方案,但她也有三个建议:
第一,上限的年用水量设置可否再提高一点,每户每月的16吨,可不可以提高到每户每月18吨,再提高一个档次。
第二,作为消费者,认为供排水企业是一个公有制企业,要遵守保本微利的原则,物价局有要考虑到居民的平均承受能力。
第三,调价后供水企业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管网改造、提升服务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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