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代表建议学校水价参照第一阶梯水价执行 |
2014-10-11 17:49 杭州网 |
市民代表徐芸青认为,从节水的角度出发,赞同实施居民的阶梯水价,兼顾居民的舒适性和生活水平的发展因素,赞同实施第二方案。 同时,徐芸青也建议,按照听证方案,学校执行非居民用户价格3.2元每立方米,这就意味着学校的用水不再执行居民的价格,我省拟实行阶梯水价的同市中,湖州、嘉兴、绍兴、宁波等地都是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转发的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文件,来执行居民水价。杭州作为省会城市高校集中,更应该突出体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负担的精神。建议学校水价要参照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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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沈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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