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凌是一位民情观察员,在来听证会之前,他也进行了一些走访,“从我接触到的用户反映的情况来看,大多都认为如果必须二选一,那么方案二的可取程度更高一些。” 其理由主要有五点:
第一,方案一对户籍人口为2-3人的双职工家庭,在外用餐较多的用户来说,月均用气量18方是足够有余的,此类用户中有的甚至连10立方都用不到。但是对于为数不少的户籍人口仅有2人的户口,实际用餐人数可能会有4-5人,也就是有两代或者三代人,至少有一顿是共同进餐的用户来说,方案一显然不实惠,这样的家庭往往一日两餐或者三餐需要烧饭做菜,天冷还要用温水洗菜,每天还要洗热水澡,这些都离不开用气,他们没有追求奢华,只是稍微顾及了一点生活品质,他们的消费理念已经完全不同于50年代、60年代艰难困苦时期,也不同于70年代、80年代节约至上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用户18方根本不够用,可能会到25方左右,从这个角度方面,方案二值得选用。
第二,方案二对用户的覆盖率第一档占87.6%,而方案一仅能覆盖80%,当然覆盖面适度提高,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中的家庭结构,这样肯定是有利于更多的老百姓和消费者受益的,从这个角度讲方案二也是值得考虑选用的。
第三,方案二的实施办法对户籍人口多于4人,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可增加60方,但是目前的社会小家庭多,为了孩子的入学就读,年轻一代许多自立门户,因此对前面提到的户籍人口少,而实际用气人口多的用户,适当增加用气量可能才是较为合理的取舍。
第四,从杭州提出的品质生活的角度来讲,方案二也多少体现了这一层,更值得选用。
第五,在两个方案的对比中,方案一比方案二的年用气量增加这对于不同类型用气量的用户,基本上还是可以承受的,这样既可以减少用气时缩手缩脚的束缚,又能够承担力所能及的开支。
郑凌建议:一,对方案二做合理的调整与必要的调整,建议将第一阶梯的年用气量从276方调到300方,或者再稍微多一点,提高8.7%左右,其价格可以维持在价格中公布的3.1,或者在合理范围内做微调,这样对实际用气人口4-5人的家庭可以覆盖到,收益面会更广,都能够得到较好的满足。这点上尤其需要突破单纯的用户数的概念,而真正从实际情况出发,从民生考虑,兼顾到实际用气人数,户数跟人数有区别。价格听证,每一立方米的增减都需要有数据来支撑,这毕竟是关系到公众利益的事情。二,为了减少消费者的负担,建议考虑减少对天然气的一些附加性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