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蒋银海 代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努力推动杭州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航勇、朱金坤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的视察组,对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下城区长浜河、江干区机场北港等2条河道,下沙经济开发区杭州旭化成纺织有限公司、富阳大源污水处理厂、浙江永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以及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取水口,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参加视察的委员、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建议。下面,我受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委托,将视察 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视察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以省“811”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四边三化”行动、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及生态文明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的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投入逐步加大,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各项措施扎实有力,全市水环境整治氛围日益浓厚,有效推动了经济转型,促进了城乡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组织体系建设 成立杭州市“清水治污”专项行动办公室,王金财、袁野、戚哮虎、徐文光同志负责协调。明确由杭州市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市暨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总抓,分解落实清水治污目标任务,同时下设城区水质改善工作组、农村水质改善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两个工作组分别设在市城管委和市环保局。市城管委会同市建委等部门负责主城区截污纳管、河道修复和疏浚清淤,城市生态河道创建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污染行业整治、“三江两岸”及苕溪流域综合整治等;市级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统筹做好做好相应的工作。形成了“市领导协调、专项行动办统筹、生态领导小组牵头总抓、工作小组分管、部门协作”的工作体系。 (二)厘清思路,注重目标任务明确 编制了《杭州市清水治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两个全覆盖”和“三大”目标,即“需纳污地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和“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全市主要河道达到功能区标准,50%河道水质达到三类水体标准,绕城以内河道消除黑臭。明确开展城市水质改善、农村截污净水、饮用水源安全等“三大行动”,并计划配套实施污水收集与深度处理,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两大流域重污染行业整治、“三江两岸”建设、苕溪流域整治等“九大工程”。全市未来三年治水总体思路和框架业已形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 (三)狠抓重点,注重环境综合整治 杭州市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中,重点抓好水环境执法、流域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保护、多元化优质水源格局构建、应急能力建设等八大领域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建成4700余公里污水管网、215个泵站和3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城乡3202条河道整治50%以上。主城区近三年完成截污纳管项目928个,新增截污量9.2万吨,污水纳管率达86.7%。农村34.5%行政村污水纳管率达60%以上,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户覆盖率34%,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88家。在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中,累计关停电镀、化工、印染、造纸、水晶行业等污染企业476家,关停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禽养殖户(场)198家。 (四)加大投入,注重公共财政保障 围绕“清水治污”公共财政投入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财政三年中出资4.5亿元,并要求按中央、市、县(市、区)财政3:3:4原则,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落实配套资金;按照分清主体、分级负担、分类区别的原则做好具体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市级财政重点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程、断头河打通工程和工作先进考核奖励等。2012年,市财政用于河道建设与管理资金近2亿元,其中用于城市河道1.3亿元,用于农村河道0.6亿元。今年,又明确了资金保障原则与资金投入总量安排。 (五)贯彻条例,注重强化监管力度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水环境保护。对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开展环境污染与安全隐患排查,采取联合、突击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2004至2012年,全市共对11093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4.4亿余元;今年,截止10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9件,处罚金额4300余万元,5个案件移送公安,拘留8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反映如下: 一是我市城市供水水源单一。全市80%以上的用水来自钱塘江,20%取自东苕溪,各取水口水质不稳定,呈恶化趋势;水源安全体系尚未建成,水污染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不强。全市还有近30万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 二是资金压力较大。水环境治理是一个庞大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公共财政投入,经测算未来三年总计需要财政投入资金95.5亿元,不包括后续运营管理等支出,如不及时解决资金供需矛盾,将影响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推进。 三、城市河道被占用及污染情况仍比较严重。错接、漏接污水直排入河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造成水质污染情况严重;恣意占用河道用地违章搭建、随意倾倒垃圾入河等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城市雨季排水不畅,内涝加重。 四是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发展不平衡。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开展不平衡,绕城内外河道整治标准不统一。城乡河道整治的投入力度、建设标准、后续管理资金也存在明显差距,如,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杭州市级财政尚无补助政策。 五是长效管理有待加强。思想上存在“重项目建设,轻管理维护”、“重面子工程、轻隐蔽工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特别是五县(市)集体经济薄弱的乡镇、村“造血”功能不强,配套资金缺乏,后续管理难以为继等。 三、意见建议 视察组认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建设“美丽杭州”,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以铁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坚持正本清源、标本兼治原则,以治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地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新路。 为此,视察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共建共享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水环境整治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省委提出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的战略意图和深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发现和分析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切实解决人才、技术、资金、后续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管事。要加强统筹协调,城建、国土、环保、城管、农业、林水等有关部门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优化资源,推动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坚持重点突出理念,进一步实施水环境攻坚治理 要结合杭州实际,重点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要在污染减排上下功夫,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抓好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整治,养殖污染治理、排泄物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等。三要在环境扩容上下功夫,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和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七格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健全完善管理和维护机制。四要在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上下功夫,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城市内涝问题的根本性解决,要把城乡河道综合整治与“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五要在执法监管上下功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环境执法,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度。六要在提高水质上下功夫,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等工作中提出的审议意见。 (三)坚持统筹兼顾理念,进一步促进平衡发展 一要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抓好区域发展促平衡。治理城乡环境污染,重点、难点在农村。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城乡水环境治理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打好攻坚战,在政策、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平衡发展。二要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促平衡。基础实施建设既是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又是短板,要以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为突破口,致力解决截污率低的问题;加强市政管网、泵站同步配套建设,致力解决管网容量不足的问题;强化项目带动,以新带老,致力解决雨污合流的问题。 (四)坚持民生优先理念,进一步构建多元优质供水格局 我市水源单一,水质不稳定,水污染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一要加快闲林水库建设。为加强城市应急备用供水和抗咸供水,我市于2011年开工建设闲林水库,目前水库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要按计划抓紧施工,争取如期完成,发挥城市应急备用供水作用。二要加快启动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要把配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分析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扎实地开展。 (五)坚持长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 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保障。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水环境保护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的权重,科学完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工作绩效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二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积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和方法,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整合司法和行政等力量,努力提高执法力度和效果。三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运作机制,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环境治理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四要探索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健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修订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全面推广“一河一长”的经验,巩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