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若干规定》 |
2013年11月25日 18:24:28 星期一 |
(一)制定《若干规定》是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和新形势下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的需要 稳定价格总水平是宏观管理的重要目标,也是政府价格工作的主要目标。 目前,在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情况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主要是调控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而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波动大,对市场价格总水平和群众生活影响很直接。这对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管理好通胀预期,带来很大压力。但现行的价格调控机制、价格调控手段等还不能完全适应目前价格工作的需要,须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和强化。 (二)制定《若干规定》是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提高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化的需要 目前,我国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近年来,随着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的显现,市场突发性价格异动频发,不仅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因此,《若干规定》的立法主旨便是加强对这95%以上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系统化监管,这既有利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也会带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三)制定《若干规定》是应对社会价格热点、难点转变和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的需要 经过30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已实现了计划价格体制向市场价格体制的基本转变,建立起在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当前价格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已逐步由推进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转向对市场民生价格的调控和监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出形式的多样化、行为的复杂化和手段的隐蔽化。如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不规范问题;餐饮、旅游、娱乐、家政等服务行业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主导的隐蔽性联合涨价问题。这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给当前我市的市场价格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在上位法规定的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立法对市场调节价格违法行为加强监管,防范价格热点、难点进一步扩散,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四)制定《若干规定》是完善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弥补市场调节价监管机制缺陷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没有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就不可能有正常的价格秩序。尽管自《价格法》施行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与其配套的规章,如《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的规定》、《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虽然对价格监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有关对市场调节价格监管、价格应急机制、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监督检查等监管制度都需要加以细化、完善和制定。我市在这方面更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保障,不利于对价格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管理。 (五)制定《若干规定》是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强对市场调节价格进行有效监管的需要 就我市来说,近年来,我市综合考评社会各界对我局的评价意见中要求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监管的占60%以上,我局开展各类价格服务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中,有关放开商品和服务类问题的高达80%以上,市政府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交办件、信访件、提案中,关于放开商品和服务的内容近年来也大大增加。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体制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违法成本偏低、新兴领域价格监管规则缺位等问题逐渐突出,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强对市场调节价格进行有效监管。 |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