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要立法监督管理“市场调节价” |
2013年11月28日 15:38:29 星期四 |
从“蒜你狠”到“豆你玩”,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关系着“菜篮子”、“钱袋子”。为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将出台《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目前在审议完善过程中。 吸引眼球的特价字眼、打折不降价、赠品是假冒伪劣商品……都属于价格欺诈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价格欺诈的“陷阱”很多,商家虚构一个很高的“原价”,再谎称打折等等招数也不新鲜。在《规定》中,在商场促销活动中使用最低价、出厂价、特价、极品价等字眼而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规定》中表示,以下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多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结算的;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名称、处理价格的;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为假冒伪劣商品的; …… 我们在买东西时可得擦亮眼睛了,商家如果玩价格的数字游戏,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处罚措施。 此外,《条例》中还就“明码标价”做了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同时在草案中还讨论了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金额”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农贸市场买菜也有望实现价格透明,一些号称高档场所的“天价消费”也能刹住车。 网上交易的运费、优惠方式、支付形式也要事先说明 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网络交易不规范,是这两年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地带。打折、秒杀、抢拍、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等问题也跟着一起出现。 规定中表述了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适用的规则,“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网络交易监督检查,提供在其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备份等资料,并采取措施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制止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除了遵守一般明码标价规定外,还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优惠方式等主要信息。 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对抗市场波动风险 为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规定》中提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粮食、食用油、肉类、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建立储备。同时要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应对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并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 此外,市、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根据价格调控监管需要,实行定点监测和市场调查巡视相结合的方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报告、发布和警示等活动。 |
来源: 作者:记者 李稹 编辑:徐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