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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改革护航开路

发布时间:2015-01-06 08:59:09 星期二

“法院直通车”开进农村。

开门立法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烦恼,有望通过这部法律得以解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入修订程序后的两年时间里,先后有5000余名市民参与修法,并创造了市人大立法史上多项首次——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成为杭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地方立法以往被戏称为“部门立法”: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往往由部门提出,所立项目多和部门利益相关。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如何在立法时更好地倾听民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以减少“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的情况?近年来,我市坚持开门立法,无论是提出立法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起草法规草案、调研征求意见,还是法规审议修改等环节,都坚持不懈地推进公开化、民主化。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通过立法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说。

全民守法

去年10月14日,当杭州公共信用平台试运行时,引起了震动。因为,这也是一个强大的失信曝光联合平台。在这个平台,信用情况真实地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工作、生活:企业有欠薪、欠税等不良记录,会影响其申请的财政款项拨付;个人信用记录是否良好,会成为政府录用公务员的参考项之一;在杭州信用不良,到其他地方办事也会受限制。

诚信,凝聚守法共识,而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我市开发市民法律素质调查系统,建立了普法人才库和普法资料库,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差异化的普法形式和手段。一个“覆盖全市、重点突出”的普法项目建设网络体系正在形成。

大学生围成“法”字图案,营造“国家宪法日”宣传氛围。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去年以来,我市通过市委决定、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公民参与等,在法治范围内推动了多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用法治护航改革。透过一个个场景,既能看到法治的变化,更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法治为民

“汽车拥堵、垃圾围城所造成的环境恶果,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河道治理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做好清淤通堵和污染防治工作。”身处《我们圆桌会》电视节目现场,民间河道长忻皓有话要说,“不仅话题重要,还因为对话者是市长”。

自2014年5月以来,市长张鸿铭已先后3次参加《我们圆桌会》,面对面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他说,考验政府工作成效的电视和网络问政,今后会变成一种新常态,各级各部门都要适应这种新常态。

都说,法治连着经济、关系民生。在杭州,“杭网议事厅”、“我们圆桌会”、“民情热线”、“湖滨晴雨工作室”、“微杭州”等民主民生互动平台,构成了多元化的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引导着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法治为民和突出法治实效,正是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根本宗旨。2014年,共有419件重大决策、重点工程依法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暂缓实施9件,停止实施2件。

两次鞠躬、两声抱歉。去年初,市“两会”上的热点一幕——在作报告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就10多年前的两起冤假错案鞠躬致歉。“错案无论发生在何时,无论有何种客观原因,作为两错案的执法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也需要深化改革。吸取教训后,市法院制订了防范冤假错案的42条细则,力求规范每一个细节,澄清每一处疑点,以万分的努力防止万一的错案。事后,检察院系统也深刻反思,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意见》。

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例,政法系统已经制定出台防止刑事冤假错案“实施意见”、命案办理“四套规定”、《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等一系列预防刑事冤假错案的意见,形成防错纠错“制度链”。

践行法治精神

全国年度法治人物 杭州独占两席

2014年12月4日,正值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四法制宣传日,备受关注的2014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揭晓,这次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为主题的评选中,杭州占了2席。

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临安市板桥镇人大主席朱忠华率先倡导政府办实事项目由“政府拿主意”到“群众说了算”的转变,被评为年度法治人物;在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中,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军人、医生、工人、出租车司机、保安……众多路人挺身而出,他们被评为年度法治人物见义勇为群体。

从“律师进社区”到“律师进家门”

章欢欢是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负责文新街道桂花园和府新两个社区的“律师进社区”工作。2014年,她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不再拘泥于社区办公点,而是走进居民家中。

从“律师进社区(村)”到“律师进家门”,从“社区片儿律”模式到“责任到人”制,法律的触角正延伸到杭州的每一个角落。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我市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集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我市工作成效得到各方肯定,也推动了司法部2014年2月《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

法治进行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犹如一场触及灵魂的深刻洗礼,带来“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气象。

●“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持续深化,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妥善处置各类重大事件,圆满完成各类重大安保活动。

●一年多来,市委常委会征求到反映“四风”意见建议1378条次,一条条意见建议犹如无声的鞭策,警示着党员干部更加奋力前行。

●八项规定已经成为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高压线”。工作餐不再打着“意思一下”的幌子上高档酒水,领导干部之间的来往不再“表示一下”,下基层调研不见“山货野味”,提前“安排一下”的老规矩不再成为规矩。

●请法律专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意见,市政府首批10名法律顾问正式上岗。

●一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被修改、清理,公务接待、行政审批等方面改革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

□ 记者手记

心怀法律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是世界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的一句至理名言。

生活中,公平正义就像空气阳光和水,人人都需要。比如抽烟,爱好者希望保持想抽即抽的随性,厌烦者却渴望不被烟雾缠绕的空间。但事实上,由于大多禁烟法令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后者的权利屡屡受到侵犯。

由于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人们经常会以法不责众为保护盾牌,有意或者无意间形成不顾禁忌随处抽烟、凑够一撮人乱穿马路等种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习惯,不断徘徊在道德与法治的边缘,也污染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本源。

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心怀信仰之念,从自身做起践行法治精神,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标志,也是人人理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文/记者 徐墉 摄/记者 李忠    编辑:王剑宜    
 
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执政砥砺奋进 亮点纷呈 ——2014年“法治杭州”建设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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