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在公正司法上走在前列 任务简述 1.规范司法行为,完善防错纠错“制度链”,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2.推进阳光司法,加快建设政法系统信息化平台,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 3.强化执法联动,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巡回法庭。 专家视角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 李永红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可以用“生命”一词来彰显司法公正的意义,用“致命”一词来形容司法不公的危害。这绝非危言耸听,近年来陆续纠正的一些死刑错判的案例就是明证。 我认为,要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在体制、机制和观念上下功夫。 一是改革司法体制,防止司法的地方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是健全司法机制,避免司法的行政化。我国宪法和诉讼法均规定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司法惯性严重,而司法机关内部权力运行严重行政化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公民一旦被错误拘捕,庭审往往流于形式,在片面的相互配合流水作业中难以及时有效纠正。这就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是加强人权保障,去除司法的工具化。司法权区别于国家其他权力的重要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中立的判断权,必须通过控辩平等对抗、法院居中裁判来实现法律正义,任何一方都不能把司法作为实现法外目的的工具。为此,要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等诉讼权利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改革启程 关键词:防错纠错 阳光执法 法治队伍专业化 司法,是最后的公平。“错案无论发生在何时,无论有何种客观原因,作为执法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谈及发生在杭州10多年前的两起冤假错案时,市两院负责人都敢于担当并致歉。吸取教训后,市法院制订出台防范冤假错案的42条细则,检察院系统也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意见》。 “此次改革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市法院负责人说,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谁办理的案件就要一生负责,只要是日后查处有不公的地方,即使退休了一样追究责任。 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是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市正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视频下阳光执法”。比如,减刑假释建议书全部在网上公开,完善狱务公开制度,对涉及执法公正、罪犯权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积极探索公开方式、公开对象和公开内容,增加办案透明度。同时,服刑人员权利保障机制也在调整完善,以进一步畅通罪犯申诉和法律援助渠道。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数量也是反映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杭州每万人拥有律师5.2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多,但高端律师并不充足,律师人才政策还不够完善。”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把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律师学院,培养“高、精、尖”律师,尤其是培养和引进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律人才,将高素质律师队伍纳入全市人才建设规划。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通过司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要求将更高。去年底,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在北京成立,主要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接下来,我市也将在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方面进行努力,并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巡回法庭,强化重点领域的执法联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