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 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三信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收案202499件,结案196800件,同比分别上升8.41%和4.79%,占全省近五分之一;其中市中院收案23353件,结案22926件,居全省中级法院之首。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1.7件,超全省平均数4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8倍。反映审判质量的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5.75%,反映审判效率的同期结案率为97.1%,反映审判效果的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4%,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全市法院审结
一审刑事案件12532件,同比下降2.25%,判处被告人17502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市中院审结一审重大刑事案件231件,判处被告人561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涉黑涉毒等重大案件1578件,审结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1件。审结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3件,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2件283人,其中处级以上23人,坚持依法反腐不手软。对4644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适用缓刑。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调判结合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8238件,涉案标的809.7亿元,分别增长14.95%和49.5%;其中市中院审结8904件,涉案标的116.7亿元。注重诉讼调解对社会关系的修复作用,全市调解撤诉率达56.4%,如江干法院成功调解“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以情感人,以理释法,重新唤起母子间久违的亲情,被媒体称为我市“精神赡养”第一案。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为社会活动提供规则指引。审结各类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1992件,如市中院在一起校园伤害案件审理中,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明确了学校和监护人各自应尽的注意义务,以案说法,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审结婚姻、继承纠纷17585件,倡导夫妻忠诚、家庭和睦。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15645件,引导交易公平诚信。审结涉票据、证券、保险等纠纷10521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2562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新收行政案件1167件,其中市中院新收239件,同比分别上升42.84%和132%,有效缓解行政诉讼“立案难”。新收案件中,土地行政复议、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占45.2%。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08件,同比上升35.12%,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7%,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如卢红等204人诉环保局行政许可案中,环保机关未公开征求意见就审批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萧山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判其败诉,被评为全国十大环保行政案例,为促进依法行政起到良好示范效应。推进落实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如上城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省公安厅副厅长出庭应诉,取得良好效果。深化“裁执分离”机制,审结房屋征收案件180件,妥处涉地铁2号线、弥陀寺巷、百井坊等重大项目案件,未发生对抗上访事件,保障“三改一拆”重大部署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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