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 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
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五水共治”、“杭改十条”、“城市四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品质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全年共批准逮捕10089人,提起公诉17410人。
(一)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77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9 %。如外来务工人员臧纪超,因怀疑老板臧寨对其态度不好,系臧寨妻妹郑小梅从中挑拨,故心生怨恨。2014年7月20日清晨,臧纪超用菜刀等工具将郑小梅的两个年仅5岁、11岁的女儿残忍杀害。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以故意杀人罪对臧纪超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目前正在市中级法院审理中。又如李心学以租车为名,持枪抢劫杀害两名驾驶员,经市检察院起诉,李心学被判处死刑。通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集中打击经济犯罪。积极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活动,起诉764人,犯罪金额1亿元以上16人,1000万元以上111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179人,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77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如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宁等人,以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亿余元,造成严重损失。经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三)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工作,起诉“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333人。其中,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犯罪213人,赌博犯罪1439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960人。依法对许江鸣等人组织卖淫,对陈为俊等18人开设赌博网站组织赌博,对2名埃塞俄比亚人走私毒品恰特草,依法予以打击,净化社会环境。
(四)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依法起诉119人。主要涉及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盗窃、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非法侵入电商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通过加大对电商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杭州“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的良好形象。
(五)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深入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改革,在2013年实行刑事证据审证采证规范的基础上,出台规范刑事客观性证据、电子数据证据流转的两个程序性规定,形成证据审查“杭标规范”。严格证据审查,坚持疑罪从无,排除非法证据,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723人,不起诉144人。贯彻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捕748人,不诉803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侦查机关对208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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