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保障经济转型升级。适应我市经济新常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对有前景的困难企业,注重运用集中管辖、破产重整、债转股等手段,帮助企业脱困解难,如市中院审慎处理了涉及1152辆出租车、3000余名驾驶员,2000余名债权人、利害关系群体达4000余人的“中润系”合并破产重整案件,涉案四企业成功重整,为全省乃至全国涉稳涉众型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提供了范本。通过破产清算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如建德法院成功处置停运18个月的宏达公司清算案件,释放厂区资源,促成被列入“三改一拆”整治范围的12家小企业整体入驻,转型为当地小企业“孵化园”。完善涉金融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支持银行不良债权处置、核销,有效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审结涉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支付宝交易等案件近百件,保障互联网金融和小微金融创新。
保障智慧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4390件,保护智慧成果。妥善审理涉电子商务纠纷案件862件,促进电商企业规范发展。市中院在“中国制笔之乡”桐庐县分水镇设立首个巡回审判庭、余杭法院在未来科技城(淘宝所在地)设立巡回法庭,保障创新驱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市中院在华为公司诉中兴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首次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机制,准确认定事实,并按法定最高额度判赔。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审结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案件413件,同比增长38.6%,平等保护遍及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及南北美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标最高法院重大课题并通过验收,为制定涉外商事审判程序司法解释提供建设性意见。
保障“美丽杭州”建设。全市8家法院出台专门意见保障“五水共治”。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坚持定罪从重、量刑从重、财产刑从重,如王某某、郑某某非法排放工业污水一案,临安法院严格把关,建议检察机关补充起诉单位犯罪,最终个人、单位双双入罪,有效震慑偷排、乱排污水行为。在金帆达非法处置有毒物质、新安化工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审理中,对主要获利者和主犯一律不适用缓刑,并依法处以高额罚金。稳妥处置闲林水库项目系列案件,保障“排涝水”、“保供水”。妥善审理所有涉中泰垃圾焚烧项目刑事案件,为项目稳妥落地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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