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严格司法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吸取“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两起错案教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面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防范冤错案件。如在一起重大命案中,被害人被“沉猪笼”至一大型偏远水库中。案件诉至法院时,关键客观证据即被害人尸体和铁笼没有找到,而对于杀人事实,三名被告人中的一人始终矢口否认,另两人翻供,审理工作陷入“定罪可能冤错,放人可能放纵”的困境。为严防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得出审判结论,市中院审委会果断作出决定,重启尸体搜寻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下,在专家团队及全球顶尖技术公司协助下,被害人尸体和铁笼在水下82米处终被成功起获,两年沉尸终见天日,先供后证关键证据终得固定。市中院严把“最后关口”,严守审判底线,用“铁案”严惩了暴力犯罪。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市中院出台《关于完善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的裁判文书签发权。改革审判管理模式,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推行院、庭长办理重大案件制度,探索权力行使全程留痕制,对院、庭长在审判管理中形成的全部文书入卷存档。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防止同案不同判。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节省司法资源。在杭州地区全面试行刑事速裁程序,为修改刑事诉讼法进行试点。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重点抓好司法公开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0余万份,市中院及下城、西湖等6家法院位居全国前十;在全省率先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杜绝暗箱操作。实行减刑假释案件“三个一律”:所有案件一律向社会公示,所有法律文书一律上网公布,所有涉黑、涉金融、涉职务类罪犯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开发减刑假释协同办案管理系统,以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326件,同比下降22.1%。
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将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有效加以解决,明确诉访分离标准,重视再审复查功能,畅通“由访转诉”的入口,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704件,是去年2倍;打通诉求表达出口,为信访人成功预约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5件次,开通网络信访平台,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共处理网上信访45件,答复率100%;加大对缠访、闹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个别触犯刑律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升全民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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