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仲裁法以及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等的专项执法检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增强法院接受政协监督的意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落实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坚持向人大、政协定期通报情况,在全省率先选任了9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审结抗诉案件34件,其中维持1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健全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机制,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总数达1389人,是法官的1.4倍。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微信推送服务、微电影普法、公众开放日等方式,让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院、亲近法官。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7场次,传递司法正能量。积极应对涉法舆情,解读杭州住保局原副局长张新贪腐案量刑标准,坦诚应对舆论关切,获网民点赞。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年共获得省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78项,淳安法院的王华和萧山法院的沈家庆获评第二届十大“最美杭州人”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少数年轻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导致个别案件社会效果不理想;个别法官司法礼仪有欠缺、工作细节不规范,引起当事人不理解甚至有误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法官流失加剧,审判工作保持良性循环的压力渐增;暴力抗法、威胁恐吓法官、恶意炒作个案等突出问题时有发生,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杭法十条”为指引,深化“三信法院”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平安杭州、法治杭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推进司法改革,坚守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加强思想信念教育,坚持党的领导,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进司法改革的正能量。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行完善办案全程留痕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强化司法保障民生意识,妥善审执好“三农”、教育、医疗、欠薪、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维护稳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杭法十条”、“杭改十条”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好司法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为杭州化解“三大压力”、防范“三大风险”、破解“四治”难题提供司法保障。探索成立电子商务诉讼指导中心和专业巡回法庭,防范风险、化解纠纷,助推保障“一号工程”实施。大力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参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狠抓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严防“四风”。按照市委“三转一改”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抓好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六难三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建设一流法治示范城市、谱写中国梦的杭州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